从法治国家到法治中国
2026年02月06日
二、从法治国家到法治中国
党的十八大以前,中央文件较少提及“法治社会”、涉外法治等,依法治国主要限于国家活动领域。例如,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14]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法治中国”的科学命题和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任务。法治中国的内涵比法治国家更加丰富、更加深刻、更具时代特征:建设法治中国,不仅要建设法治国家,还要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军队;不仅要推进依法治国,还要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不仅要搞好国家法治,还要搞好地方法治、社会法治,促进国家法治、地方法治、社会法治协调发展;不仅要推进法律制度硬实力建设,还要推进法治文化软实力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仅致力于国内法治建设,还要占领涉外法治斗争制高点,依法维护我国企业、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从法治国家到法治中国的转型,意味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拓展与升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