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制轨道上推进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二节 在法制轨道上推进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从1953年到1956年,是我们党在法制的轨道上完成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时期。1953年,党制定了新中国第一个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1953—1957年),提出了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由此中国进入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全面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