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一大确立了依章建党和依规治党的思想
(一)依章建党:《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的产生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法租界和浙江嘉兴南湖召开。大会的中心议题是正式建立中国共产党。大会讨论并通过了党的根本大法——《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计有十四条,它是党的第一个正式文献,也奠定了我党依规治党的基础。[1]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如下:(1)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2)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3)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如机器、土地、厂房、半成品等,归社会所有。(4)联合第三国际。
2.中国共产党采取苏维埃的形式,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宣传共产主义,承认社会革命为我党的首要政策。
3.凡接受我党的纲领和政策,愿意忠于党,不分性别、国籍,经过一名党员介绍,均可成为我们的同志;但在加入我党之前,必须断绝同反对我党纲领之任何党派的关系。
4.党的地方委员会的财政、出版和政策都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5.除为现行法律所迫或征得党的同意外,任何党员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但士兵、警察、文职雇员不受此限。
6.党的纲领需经全国代表大会三分之二的代表通过修正案时方可修改。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兼有党纲和党章的内容表明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有着严格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这一纲领表明,此时中国共产党的法律思想是一种无产阶级革命的法律思想,奋斗目标是建立像苏联那样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特别是要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苏维埃,俄语意即“代表会议”或“委员会”,其实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立志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但马克思主义产生于发达资本主义社会,是对整个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总结。在中国这样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东方大国,如何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正确地结合起来,搞清楚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区别和联系,制定出符合国情的民主革命法治理论,这需要一个探索过程。因此,党的一大纲领还未触及中国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二)依规治党: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的产生(https://www.daowen.com)
党的一大通过了《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主要内容如下:
1.工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主要通过成立工会、利用工会开展工作。
2.宣传工作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出版的刊物和发表的文章应该遵守党的方针和决定。任何出版物,无论是中央的或地方的,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
3.党要创办工人学校,加强对工人的政治培训,提高工人的觉悟,使他们认识到成立工会的必要。
4.党要成立专门研究政治、形势、马列理论、工人运动等内容的机构,加强党的理论研究。研究的成果应定期发表。应特别注意中国工人运动问题。
5.中国共产党对现有其他政党,应采取独立的进取的政策。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
6.党中央委员会应每月向第三国际报告工作。
这一决议强调了宣传工作有纪律,强调了工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强调了必须加强对工人的政治培训,这些纪律要求对后来党的建设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当然,党毕竟刚刚成立,政治经验还是有限的。上述决议尚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没有统一战线的思想,如规定“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
党的一大通过的上述文件,表明中国共产党自从成立之日起,就是建立在一个清晰的章程基础上、有着严明纪律的无产阶级政党,依章建党、依规治党是它的鲜明标志,它完全不同于中国其他缺乏统一信仰、严明纪律的政党。“中国产生了共产党,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