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大前后创立了近代第一个外争主权、内争权利的法律思想体系
(一)《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提出了反帝反封的纲领
过去曾有人说,党的二大提出了反帝反封的纲领。其实,二大之前的1922年6月1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就在《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中提出了这一纲领。[3]该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前锋军,为无产阶级奋斗、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党。但是在无产阶级未能获得政权以前,以中国政治经济的现状,以历史进化的过程,无产阶级在目前最切要的工作,还应该联络民主派共同对封建式的军阀革命,以达到军阀覆灭能够建设民主政治为止。我们目前奋斗的目标,并非单指财政公开、澄清选举等行政问题,乃以下列各项为准则:
1.改正协定关税制,取消列强在华各种治外特权。清偿铁路借款,完全收回管理权。
2.肃清军阀,没收军阀官僚的财产,将他们的田地分给贫苦农民。
3.采用无限制的普通选举制。
4.保障人民结社、集会、言论、出版自由权,废止治安警察条例及压迫罢工的刑律。
5.承认妇女在法律上与男子有同等的权利,制定保护童工女工的法律及一般工厂卫生工人保险法。
6.改良司法制度。废止死刑,实行废止肉刑。
这份文件强调,上述要求绝不是在军阀势力之下可以用妥协的方法请求得来的;中国共产党的方法是要邀请国民党等革命的民主派及革命的社会主义各团体开一个联席会议,在上列原则的基础上,共同建立一个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向军阀继续战争;因为这种联合战争,是解放我们中国人民受列强和军阀两重压迫的战争,是中国目前必要的不可避免的战争。
这份文件中的第1、2条属于反帝反封条款,第3、4、11条属于保障人民政治权利条款,第5、6、7、8、10条属于保障民生条款,第9条属于刑法主张。这就构建了党的外争人民主权、内争人民权利的法律思想框架。
(二)《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初步形成了外争主权、内争权利的法律思想体系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党的二大通过的大会宣言提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它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中国共产党为工人和贫农的目前利益计,引导工人们帮助民主主义的革命运动,使工人和贫农与小资产阶级建立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
这份宣言和前述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初步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人外争国家主权、内争人民权利的法律思想框架,其中团结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主张,重视解放妇女、男女平等主张,等等,都极具中国民主革命特色。当然,不足之处是还带有全盘苏化痕迹。
(三)党的二大首次提出了统一战线的思想
党的二大通过了《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对建立统一战线的必要性和如何建立统一战线,首次作了阐述。(https://www.daowen.com)
关于建立统一战线的必要性,决议案指出,人类的发展历史表明,无产阶级有必要联合资产阶级共同消灭封建势力。中国无产阶级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更有必要联合资产阶级消灭封建军阀。但这只是联合与援助,决不是投降附属与合并,因为民主派不是代表无产阶级为无产阶级利益而奋斗的政党。
决议案强调,我们认定民主的革命固然是资产阶级的利益,而于无产阶级也是有利益的。因此我们共产党应该出来联合全国革新党派,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以扫清封建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建设真正民主政治的独立国家为职志。我们应该号召全国工人、农民在本党旗帜之下去加入此种战争。我们须告诉他们:此种战争虽不能完全解除工人、农民的痛苦,但却是使工人、农民到达权力之路的第一步。同时又须告诉他们:无产阶级加入此种战争,不是为了资产阶级民主派的利益,乃是为了无产阶级自己眼前所必须的自由而加入此种战争,所以无产阶级在战争中不可忘了自己阶级的独立组织。
(四)共产党员到北洋政府国会任职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议会行动的决案》按照第三国际第二次大会所通过的原则,对中共党员参加当时的北洋政府国会主要作了如下规定:
1.国会候选人名单,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省会、市会、县会候选人名单,由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协同提出,经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中央执行委员会认为所提全体或一、二人不能胜任时,令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改提。
2.候选人资格决不限于什么“学识”和“经验”,应尽情提出本党中最勇敢最有革命精神的劳动者。
3.本党国会议员,绝对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和指挥;省会、市会、县会议员绝对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特派员和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监督和指挥;一切重大政治问题,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授以方略。本党议员之个人及团体(共产党议会团体)绝对不得自主。国会议员各项的演说稿,须预先交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审定;省会、市会、县会议员各项的演说稿,须预先交中央特派员和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审正。
4.本党一切议员须利用议员不可侵犯的身份权,参与议会外一切群众运动和违法的组织。每次示威运动发生,本党议员必为示威行列的领袖,跑在群众的前面。
5.本党议员必须常常保持与群众的直接接触,每年必须到选举他的区域往返几次,召集选民开种种会议,演说政治、经济、国际等情形及访察群众的新要求。他们在议会中的演说稿,必须用一切工人、农人、妇孺都能懂解能动听的文字,常常汇印成小册子,散布于城市与乡村。
6.本党议员不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监督或违犯中央执行委员会方针时,立即撤销其委员资格,并开除出党。
中国共产党出于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需要,同意自己的党员进入北洋政府国会,但必须严格服从党的命令。这份决定应是我党首份指导、约束党员议员的纪律规则,表明我们党一开始就注重依规治党。
与党的一大纲领不同的是,二大纲领不再提“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等涉及资产阶级的内容,而把革命的目标集中在了反帝、反封建两项,并且提出了与国民党等资产阶级政党、团体、人士结成统一战线的主张。
中国共产党人构建的外争主权、内争权利的法律思想体系,在中国近代史上是首创。在1924年以前,孙中山先生没有明确地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主张。孙中山先生是1923年在共产国际帮助下才接受反帝反封民主革命纲领的。11月28日,在有“孙逸仙博士代表团”全体成员参加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了修改后的《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在决议的第3、4、5条中,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对如何解释中国革命发展新阶段的三民主义,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认为,“民族主义的含义是,既要消灭外国帝国主义的压迫,也要消灭本国军阀制度的压迫”。到了1924年1月,孙中山主持起草并为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所通过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基本接受了共产国际关于民族主义的新解释。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通过之后,孙中山在大会上作了《对于中国国民党宣言旨趣之说明》的发言,他说:“此次我们通过宣言,就是从新担负革命的责任,就是计划彻底的革命。终要把军阀来推倒,把受压的人民完全来解放,这是关于对内的责任。至对外的责任,有要反抗帝国侵略主义,将世界受帝国主义所压迫的人民来联络一致,共同动作,互相扶助,将全世界受压迫的人民都来解放。我们有此宣言,决不能又蹈从前之覆辙,做到中间又来妥协。以后应当把妥协调和的手段一改打消,并且要知道,妥协是我们做彻底革命的大错。所以今天通过宣言之后,必须大家努力前进,有始有终,来做彻底成功的革命!”[4]
中国共产党是1922年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孙中山先生及其国民党则是1924年1月才提出反帝反军阀主张的,而且,孙中山及其国民党在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帮助下才鼓起反帝之勇气、坚定反帝之立场的。因此,中国共产党外争主权、内争权利的法律思想体系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