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会议后党努力促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
1931年“九一八事变”是日本帝国主义长期以来推行对华侵略扩张政策的必然结果,也是企图把中国变为其独占的殖民地而采取的重要步骤。它同时标志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开始,揭开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东方战场的序幕。
抗日战争也是国共第二次合作推进的。与国民党第二次合作,是中国共产党经过反蒋抗日(土地革命时期)、逼蒋抗日(西安事变前)和联蒋抗日(西安事变后)三个阶段实现的。第一次国共合作,就中共而言,是基于中共认为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与中共的反帝反封的最低纲领基本一致,因此予以合作。国民党背叛合作协议,屠杀共产党人,合作遂告破裂。抗日战争时期的第二次合作,是中共提出的,此时的国民党表面上高举的仍然是三民主义,因此,中国共产党人从民族矛盾代替阶级矛盾而成为国内主要矛盾的实际出发,主动提出在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的基础上,与国民党二次合作。中国共产党人外争主权、内争权利的法律思想也随之予以创造性地转化,逐步形成了中共领导的新民主主义法律思想。
(一)在重新整顿三民主义精神基础上形成抗日统一战线
中国共产党从“九一八事变”起就坚决主张对日抗战。事变发生的第三天(1931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国共产党为日本帝国主义强暴占领东三省事件宣言》,号召民众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强占东三省;强烈要求立刻撤退占领东三省的海陆空军;自动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打倒一切帝国主义;驱逐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海陆空军滚出中国;没收帝国主义在华一切财产;反对帝国主义进攻苏联,武装拥护苏联;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进攻苏区红军,拥护苏区与红军;反对世界第二次大战;打倒各派国民党,打倒一切军阀;变帝国主义国民党反对中国革命的战争为反帝国主义反国民党的革命战争;中国工农兵苏维埃斗争胜利万岁。[70]这份宣言尚未提出抗日统一战线的思想。
1933年11月20日,李济深、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等人以国民党第十九路军为主力,在福建福州发动抗日反蒋事件。事变后建立了反蒋政权。福建事变本来为中共倡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提出提供了重要历史机遇,但党内的一些人继续把中间派看成“最危险的敌人”,认为十九路军的抗日反蒋行动是“欺骗群众”,不肯在军事上同第十九路军进行配合。结果,福建政府在蒋介石军事进攻和政治分化下于1934年1月失败。由于红军错失了这次良机,蒋介石便得以在打败福建政府后完成对中央根据地的四面包围。
中国共产党于1934年4月20日在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筹备会上提出《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并经宋庆龄、何香凝、李杜等1779人签名后发表。基本纲领共6条:一是全体海陆空军总动员对日作战;二是全体人民总动员;三是全体人民总武装;四是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华财产及卖国贼财产以解决抗日经费;五是成立工农兵学商代表选举出来的全国人民武装抗日的总机关——全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六是联合日本帝国主义的一切敌人作友军,与一切善意保持中立的国家建立友好关系。这个基本纲领的提出,为推动抗日统一战线的形成起了积极作用。
1935年7月25日,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共产国际执委会总书记季米特洛夫作了《关于法西斯的进攻以及共产国际在争取工人阶级团结起来反对法西斯的斗争中的任务》的报告。报告提出,在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共产党和工人阶级的首要任务,在于建立广泛的反帝民族统一战线,为驱逐帝国主义和争取国家独立而斗争。大会根据这个报告通过了《论共产国际在帝国主义者准备新的世界大战的情况下的任务》的决议。季米特洛夫的报告和大会的决议都强调,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应在无产阶级统一战线的基础上建立广泛的反法西斯人民战线,大会把建立最广泛的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作为各国共产党的基本策略。会议要求纠正自1928年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以来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盛行的“左”倾关门主义倾向。在共产国际新政策的影响下,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适时地调整了自己的政策。
1935年8月1日,红军在长征途中,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王明等人,根据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会议上有关在各国建立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精神要求,起草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10月1日,以中国苏维埃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中央的名义在巴黎《救国报》上正式发表。宣言倡议成立国防政府,主要责任在于抗日救国,一切愿意抗日的军队共同组成统一的抗日联军,其行政方针应包括下列各点:一是抗日救国收复失地;二是救灾治水安定民生;三是没收日帝在华一切财产、充作对日战费;四是没收汉奸卖国贼财产、粮食、土地,交给贫苦同胞和抗日战士享用;五是废除苛捐杂税、整理财政金融、发展工农商业;六是加薪加饷、改良工农军学各界生活;七是实行民主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八是实行免费教育、安置失业青年;九是实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保护侨胞在国内外生命、财产、居住和营业的自由;十是联合一切反对帝国主义的民众(日本国内劳苦民众、高丽、台湾等民族)作友军,联合一切同情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民族和国家,与一切对中国民众反日解放战争守善意中立的民族和国家建立友谊关系。八一宣言是推动第二次国共合作的重要文件,意味着中共关门主义的结束,实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开始。
这份宣言初步阐述了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提出“有钱出钱、有枪出枪、有粮出粮、有力出力、有专门技能出专门技能”的口号,把地主、资产阶级、一切军队都包括在统一战线之中;宣言所主张的联合抗日,已不止于订立协定、停止冲突、互相支持的联合,而是建立“统一的国防政府”“统一的抗日联军”“组成统一的抗日联军总司令部”,实现更有成效、更高级的联合;宣言虽未把蒋介石包括在统一战线内,但却号召党派抛弃过去的成见,以“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的精神,“为抗日救国的神圣事业而奋斗”,这起到了“逼蒋抗日”的作用。
特别要指出的是,虽然1922年按照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党在北京、广州、上海、山东和江西等地成立了“争取人权同盟”,京汉铁路大罢工中,针对军阀吴佩孚的血腥镇压,响亮地提出了“为自由而战,为人权而战”的口号,但将人权明确地写入党的文献中,应该是八一宣言。它鲜明地号召全国人民:“为祖国生命而战!为民族生存而战!为国家独立而战!为领土完整而战!为人权自由而战!”这是中国共产党在自己的文献中首次提出捍卫人权的口号。以前较多使用“民权”,很少使用“人权”。民权和人权的含义是有所区别的,民权似乎给人一种“民”才有权利,但人权则明确无误地告诉人们是“人”就有权利,即使是罪犯,也有未被法律完全剥夺的剩余权利。例如,死刑犯仍有一定的民事权利。
1935年12月25日,党中央在陕北瓦窑堡召开了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通过《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等决议案。《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指出,党的策略路线,是发动、团聚与组织全中国全民族一切革命力量去反对当前主要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与卖国贼头子蒋介石),批判了党内长期存在着的那种认为不可能争取民族资产阶级与中国工人、农民联合抗日的“左”倾关门主义的观点,决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将“工农共和国”改为“人民共和国”。
会议不但讨论了建立抗日联军和国防政府的必要性,还为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拟定了行动纲领:一是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财产作抗日军费;二是没收一切卖国贼及汉奸的土地财产分给工农及灾民难民;三是救灾治水,安定民生;四是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发展工商业;五是加薪加饷,改良工人、士兵及教职员的生活;六是发展教育,救济失学的学生;七是实现民主权利,释放一切政治犯;八是发展生产技术,救济失业的知识分子;九是联合朝鲜、台湾、日本国内的工农,及一切反日力量,结成巩固的联盟;十是对于中国的民族运动表示同情赞助或持善意中立立场的民族或国家,建立亲密的友谊关系。会议表示,共产党必须在抗日战争的过程中,求得这些纲领的实现,并经过这些纲领以求得党的十大政纲的实现。[71]
1936年9月17日,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表示中共将积极赞助民主共和国运动,民主共和国在全中国建立后,苏维埃区域即将成为它的一个组成部分,苏区人民将选派代表参加国会,并将在苏区内完成同样的民主制度。但在民主共和国建立之后,共产党决不放弃对于苏区人民与原有武装力量的绝对的领导。[72]
从1935年年底开始,南京政府试探能否得到苏联的援助,并设法打通同中共的联系。中共为表明诚意,1936年5月,发出《停战议和一致抗日通电》,公开放弃反蒋口号,呼吁停战议和,一致抗日。8月25日,中共中央公开发表《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郑重地向国民党表示愿意同它结成一个坚固的革命统一战线。9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党内指示,明确指出:“我们的总方针,应是逼蒋抗日。”[73]从反蒋抗日到逼蒋抗日,这是我党根据国内阶级关系变化的实际而做出的一个重大政策调整。
但蒋介石从来不愿意真正放弃消灭共产党的立场,他是一手抓抗日,一手抓反共。1936年秋,蒋介石在解决要求抗日反蒋的两广事变后,调集重兵准备对陕北革命根据地发动新的“会剿”。但12月12日,张学良、杨虎城率部发动“兵谏”,囚禁了蒋介石等随行要员。西安事变发生前,中国共产党并不知晓。事变发生后,张学良致电中共中央,希望听取中共的意见。中共从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大局出发,坚决主张用和平方式解决西安事变。最后经过各方努力,蒋介石作出“停止剿共,联红抗日”“三个月后抗战发动”等项承诺,事变得以和平解决。
为了促进国共合作的实现,中共中央又于1937年2月10日发表《中共中央给国民党三中全会电》,提出如下五项要求和四项保证。五项要求是:一是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二是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三是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四是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五是改善人民的生活。四项保证是: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二是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三是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行普选的彻底的民主制度;四是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毛泽东在政治局常委会讨论时说,此电发表,各方面看法是不同的:托派必说我们投降,左派怕我们上当。然而在政治上是可以说明的,是可以表示我们真正抗日团结御侮决心的。[74]
(二)通过争取民主而早日实现抗战
1937年5月,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召开了一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会议通过了毛泽东所作的《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的报告。[75]报告指出,中日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民党的政策由内战、独裁和对日不抵抗开始向和平、民主和抗日转变,党的任务是三位一体的巩固和平、争取民主和早日实现抗战。其中争取民主是新阶段中“最本质的东西”,是“中心一环”,必须为民主和自由而斗争。为了实现这一任务,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如下主张:
1.将国民党的一党独裁的政体,改变为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共和国政体。这方面,应从改变国民大会的选举和召集上违反民主的办法,实行民主的选举和保证大会的自由开会做起,直到制定真正的民主宪法,召集真正的民主国会,选举真正的民主政府,执行真正的民主政策为止。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地巩固国内和平,停止国内的武装敌对,增强国内的团结,举国一致抗御外敌。今年的几个月内,全国必须发起一个广大的民主运动,这运动的当前目标,应当放在国民大会和宪法的民主化的完成上。
报告对把原来“工农共和国”(苏维埃共和国)改成“民主共和国”一事作了解释:“我们过去的工农民主共和国的口号是否错了呢?没有错。工农民主共和国的口号,不是违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任务的,而是坚决地执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任务的。我们在实际斗争中没有一项政策不适合这种任务。我们的政策,包括没收地主土地和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在内,并没有超出资本主义范畴内私有财产制的界限以外,并没有实行社会主义。新的民主共和国所包括的成分是什么呢?它包括无产阶级、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及一切国内同意民族和民主革命的分子,它是这些阶级的民族和民主革命的联盟。这里的特点是包括了资产阶级,这是因为资产阶级在今天的环境下,又有重新参加抗日的可能,所以无产阶级政党应该招致他们,恢复和他们共同斗争的联盟。为了停止国内的武装冲突,共产党愿意停止使用暴力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而准备在新的民主共和国建设过程中,用立法和别的适当方法去解决土地问题。中国土地属于日本人,还是属于中国人,这是首先待解决的问题。既是在保卫中国的大前提之下来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那么,由暴力没收方法转变到新的适当方法,就是完全必要的。”
2.保证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政治制度的民主改革和人民的自由权利,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纲领上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是建立真正的坚实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必要条件。
3.国民党必须同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革命根据地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中国共产党曾在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电中向他们保证下列四项:(1)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受南京中央政府及军事委员会的指导;(2)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行彻底的民主制度;(3)停止武力推翻国民党的方针;(4)停止没收地主的土地。这些保证,是必需的和许可的。这是一种有原则有条件的让步,实行这种让步是为了去换得全民族所需要的和平、民主和抗战。然而让步是有限度的。在特区和红军中共产党领导的保持,在国共两党关系上共产党的独立性和批评自由的保持,这就是让步的限度,超过这种限度是不许可的。让步是两党的让步:国民党抛弃内战、独裁和对外不抵抗政策,共产党抛弃两个政权敌对的政策。我们以后者换得前者,重新与国民党合作,为救亡而奋斗。(https://www.daowen.com)
4.要重新整顿三民主义的精神。共产党人决不抛弃其经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阶段而达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但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与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所宣布的三民主义的纲领,基本上是不相冲突的。因此,我们愿意实行三民主义,而且认为共产党、国民党、全国人民等应当共同一致为民族独立、民权自由、民生幸福这三大目标而奋斗。
5.共产党人要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条件下的工作方式的转变。和平实现与两党合作成立之后,过去在两个政权敌对路线下的斗争方式、组织方式和工作方式,应当有所改变。这种改变,主要是从武装的转到和平的,非法的转到合法的。
6.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领导。由于中国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政治上的软弱性,历史已经判定它不能领导民主革命。离开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政治领导,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就不能建立,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就不能成功。这种情况,加重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政治领导责任。抗日救国总参谋部的职务,共产党是责无旁贷和义不容辞的。
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怎样实现对于全国各革命阶级的政治领导呢?一是根据历史发展行程提出基本的政治口号,以及为了实现这种口号而提出关于每一发展阶段和每一重大事变中的动员口号。例如我们党提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这样的基本口号,又提出了“停止内战”“争取民主”“实现抗战”的口号,作为全国人民一致行动的具体目标,没有这种具体目标,是不可能实行政治领导的。二是按照这种具体目标在全国行动起来时,无产阶级、共产党人,应该成为实现这些具体目标的模范。三是在不失掉确定的政治目标的原则上,建立与同盟者的适当关系,发展和巩固这个同盟。四是要发展共产党的队伍,保持党的思想的统一性和纪律的严格性。共产党对于全国人民的政治领导,就是由执行上述这些条件去实现的。这些条件是保证自己的政治领导的基础,也就是使革命获得彻底的胜利而不被同盟者的动摇性所破坏的基础。
1937年7月4日,中国共产党起草了《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76]7月15日,中共代表周恩来等将《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交付国民党。宣言提出抗战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奋斗的总目标的主要内容是:
1.争取中华民族之独立自由与解放。首先须切实地迅速地准备与发动民族革命抗战,以收复失地和恢复领土主权之完整。
2.实现民权政治,召开国民大会,以制定宪法与规定救国方针。
3.实现中国人民之幸福与愉快的生活。首先须切实救济灾荒,安定民生,发展国防经济,解除人民痛苦与改善人民生活。
4.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本党愿为其彻底的实现而奋斗。
5.取消一切推翻中国国民党政权的暴动政策及赤化运动,停止以暴力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
6.取消现在的苏维埃政府,实行民权政治,以期全国政权之统一。
7.取消红军名义及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受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之统辖,并待命出动,担任抗日前线之职责。
1937年7月17日,蒋介石在庐山发表谈话,表示:“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1937年8月,国共双方达成将在西北的红军主力改编成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在国民党统治区若干城市设立八路军办事处和出版《新华日报》等协议。9月22日,在中共的催促下,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9月23日,蒋介石发表谈话,认为中共发表的宣言即为民族意识胜过一切的例证,宣言中所举诸项,皆为集中力量、救亡御侮之必要条件。今日,凡为中国国民,但能信奉三民主义而努力救国者,政府当不问其过去之如何,而咸使有效忠国家之机会。对于国内任何派别,只要诚意救国,愿在国民革命抗敌御侮之旗帜下共同奋斗者,政府无不开诚接纳,咸使集中于本党领导之下,而一致努力。这个谈话实际上承认了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标志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正式形成。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标志着党在此前外争主权、内争权利的反帝反封建思想,向抗日统一战线思想的成功转变,后者是前者的深化。同时,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也是抗日统一战线思想的成功实践。
第一,吸取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教训,中共强调了共产党在统一战线中的思想独立、政治独立和组织独立。
思想独立表现为绝不放弃党经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走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
政治独立表现为原来的革命根据地虽然变成国民政府的特区(边区),原来的红军虽然改编成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但它们依然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不缴枪、不失地,这和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中最后向国民党政府缴枪有了根本不同。
组织独立表现为中国共产党不再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可以在国统区合法地存在,设立办事处,创办报纸,甚至到国民党的地方发展我党的力量,如在山西,共产党和阎锡山合作成立了牺盟会,建立了新军,而共产党在其中始终保持独立和主导地位。
第二,中国共产党人为了促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起初决定把原来“工农共和国”(苏维埃共和国)改成“民主共和国”,后来又决定取消原来的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最后定为陕甘宁边区政府,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独立思考中国的国家结构和国家政体,而不再按照苏联政治制度模式,采用联邦制形式来解决地方政权的特殊性问题。中国共产党人法律思想中的中国特色越来越凸显。
第三,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法律思想,继承了我党大革命时期和土地革命时期外争国家主权、内争人民权利的法律思想体系。十大纲领中的“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全国军事的总动员”“全国人民的总动员”“战时的财政经济政策”等内容继承了中国共产党坚定的反帝立场;“全国人民的总动员”中的“全国人民除汉奸外,皆有抗日救国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武装抗敌之自由;废除一切束缚人民爱国运动的旧法令,颁布革命的新法令;释放一切爱国的革命的政治犯,开放党禁”等主张继承了中国共产党一贯的争取人民权利的立场;“改良人民生活”中的“废除苛捐什税;减租减息;救济失业;调节粮食;赈济灾荒”,以及“抗日的教育政策”中的“实施普及的义务的免费的教育方案”等主张,继承了我党一贯的关注社会困难群体生存权的立场。
第四,随着民族矛盾代替阶级矛盾而成为国内主要矛盾,1935年12月,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瓦窑堡会议决议,对党的性质作了重要补充,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他应该大量吸收先进的工人雇农入党,造成党内的工人骨干。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因此一切愿意为着共产党的主张而奋斗的人,不问他们的阶级出身如何,都可以加入共产党。一切在民族革命与土地革命中的英勇战士,都应该吸收入党,担负党在各方面的工作。”中国共产党既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又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第五,由于抗日战争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人遂把原来的国内革命统一战线进一步发展为国际社会的抗日统一战线。即:《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抗日的外交政策》中提出的“在不丧失领土主权的范围内,与一切反对日本侵略主义的国家订立反侵略的同盟,及抗日的军事互助协定;拥护和平阵线,反对德日意侵略阵线;联合朝鲜、台湾及日本国内的工农人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