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六大对中国民主革命特点认识的进步

二、党的六大对中国民主革命特点认识的进步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会议认真地总结了大革命失败以来的经验教训,在对中国民主革命特殊性问题上的认识取得了一定进步。

(一)批评所谓“不断革命”论和正确分析中国社会和革命性质

大会通过的《政治决议案》《告全体同志书》等一系列决定,在中国社会和革命性质问题上作出了一些正确回答,即:中国社会性质仍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革命现在阶段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国革命目前阶段并没有转变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革命,超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不断革命”论是不对的。革命当前的中心任务是:一是驱逐帝国主义者,达到中国的真正统一。取消帝国主义一切特权,没收外国资本在华的企业银行。二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实行土地革命。三是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的政权。[26]

但党的六大对民族资产阶级所作的判断是错误的。《政治决议案》说:“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背叛革命,走到帝国主义地主豪绅的反革命营垒,它以前是能削弱帝国主义并动摇军阀制度的一种动力(一九二七年春天以前),现在却变成巩固并团结帝国主义与军阀制度的一种动力”,这显然是“左”的错误思想。

(二)中国本应建立苏联那种一切生产者直接管理政权的苏维埃政治制度,但由于无产阶级力量不够强大,目前只能建立中共领导工农联合的政权

党的六大通过的《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指出,尽管当下在中国马上建立苏联苏维埃式政权的条件还不具备,但中共仍应学习和利用苏联苏维埃建设的经验,并将此经验告诉党员和广大群众,做好在中国建立苏联苏维埃式政权的准备工作。苏维埃的正式名称应当是工农兵代表会议(在农村可以简称农民代表会议)。中国的苏维埃政府的正式名称应当是:中国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政府。在正式的代表会议(苏维埃)成立之前,最初的政权形式是临时的,叫“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必须绝对执行党的命令。

党和苏维埃的关系,要注意防止以党代苏维埃和以苏维埃代党两种危险。党应首先在苏维埃中设立有威望的、能干的党团,执行党的命令,实现党在苏维埃领导机关中的领导。同时也要注意防止苏维埃代替党的危险,苏联革命后最初几年曾有此类教训。[27]

党的六大通过的《关于组织问题草案之决议》批评了党内一些同志的错误理念。一是受国民党“以党治国”“党权高于一切”的理念影响,“命令”和“委派”以至强迫工人罢工,命令暴动。二是持有极端的自由选举观念,抹杀了党的民主集中制。三是反知识分子(认为知识分子靠不住)的倾向。四是持有不正确的平均主义的平等观念。决议指出,这些错误的倾向和方法会导致党与群众的脱离。[28]

(三)既要解决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又要注意农民是小私有财产者,要纠正农民狭隘的落后意识

《告全体同志书》指出,党员十之七八是农民成分,因此农民意识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到党内。例如,主张平分田地、平分财产等均产主义的思想,主张焚烧城市及乡村中无目的的烧杀等流寇的观念,完全不是无产阶级的意识,共产党承认农民是革命的同盟者,同时要明白农民是小私有财产者,不可能有正确的社会主义思想。他们保守观念特别重,更缺欠组织的能力,所以只有在无产阶级的意识领导之下才能走上革命的正轨。如果不极力去纠正这种农民意识的危险,将使革命完全消灭,党亦趋于死亡。[29]

(四)反帝和反封建必须密切结合

《告全体同志书》指出,轻视反帝运动和偏重反帝运动的危险,这是两个极端的观念。前一种以为工人的经济斗争、农民的土地革命就是反帝运动,此外别无反帝工作。后一种以为只要造成反帝高潮,便可发动一切工作,甚至主张以“反帝运动来掩护阶级斗争”。其实这两种观念,都是不了解怎样去促进革命高潮,都不了解各种运动互相推动、互相促进的意义。没有工人农民强有力的基础,决没有反帝的高潮;同时反帝运动也的确可以推动工人农民的斗争。所以工农斗争与反帝运动,应该同时发展,同时并进。[30]

(五)兵士是“武装的农民”,兵士运动要与工农革命相结合

《告全体同志书》指出,兵士多出身于农村,与农村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都有密切的联系,根本意识还是与农民相同,所以在普通的阶级分析观念上,兵士只能说是“武装的农民”,决不是流氓无产阶级。所以决不能说没有积极革命的作用,在现在革命的阶段上,他们与工人农民同为革命主要的动力,无产阶级当然更是这一联合势力当中的领导力量。所以兵士运动的目的是夺取广大的兵士群众与工农斗争汇合起来而成为将来的总的暴动。但是兵士运动必须有工农斗争的影响,没有工农斗争,兵士运动决不能够发展,所以偏重兵士运动,更是一种根本的错误。[31]

这份文献表明,党在“外争国家主权,内争人民权利”的法律思想框架下,虽然以建立苏联政治制度为目标,但也注意到了苏联是无产阶级一家掌权,而中国必须以无产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不可能全盘苏化;党既要联合农民一道革命,但又要注意克服农民平均主义观念、仇视城市观念等;反帝斗争与反封建的阶级斗争不能分割;中国的兵士是可以争取到工农一边的,等等,党在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革命法律思想道路上努力前行。

(六)全面保障农民的政治、经济权利

党的六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对基于平均主义思想而平分土地的做法作出了有原则的灵活处理。在有很多失业和贫苦农民的地方,必然发生“平分土地”的运动,如果这一口号为多数农民群众所拥护时,共产党应加以赞助,因为这是彻底肃清一切封建余孽的口号,并且是直接动摇私有制度的。同时这个口号有一种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幻想,党必须加以批评,使农民了解,在现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绝没有真正平等之可能,只有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才能够走上真正社会主义的建设。在中农占多数的地方,尤不可强施“平分土地”,在中农和小农私有制占农民人口多数的地方,“平分土地”必将触犯广大的中农利益,尤其不能强硬施行。这份决议案强调了把争取群众的政治斗争需要与解决农民土地所有权问题有机相结合,体现了党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策略,更体现了党绝不把平等等同于平均的法律理念。[32]

对于决议案规定的土地归国有、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毛泽东后来在农村调查中发现,土地归苏维埃所国有、农民只有使用权的规定使得农民感觉田不是自己的,自己没有支配权,因此不安心耕种。1931年,毛泽东领导的中央根据地发布文告明确宣布:“农民分得的田地为自己所有,有权转租或买卖、抵押,苏维埃政府不得禁止。”[33]

(七)要保障妇女的一些特殊权利(https://www.daowen.com)

党的六大通过的《妇女运动决议案》提出,要禁止儿童及妊妇与哺乳妇女作夜工,缩短夜工时间,同等工作应得同等工资,禁止女工做过度及危险工作,保证其有休息日。要在乡村中亦进行“妇女会议运动”,直接提出关于农妇本身利益的具体要求,如承继权、土地权、反对多妻制、反对年龄过小之出嫁(童养媳)、反对强迫出嫁、离婚权、反对买卖妇女、保护女雇农的劳动。这份决议案表明我们党不仅主张一般的男女平等,还特别注意保护妇女不同于男性的一些特殊权利,以便实现男女的实质平等。[34]

(八)要建立集体劳动合同制度

《职工运动决议案》提出,要实行由工会代表工人去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的集体合同制度,反对任意开除工人,反对强迫仲裁,反对包工制,建立工人自愿参加的工会,争得工会的自由权。这是党首次提出集体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工人权利的思想深化了。[35]

(九)总结批评党的建设方面所存在的十大错误

党的六大坚持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思想。《告全体同志书》批评了党的建设方面所存在的如下十个错误:[36]

1.极端民主化的倾向。从前党内存在“家长制”现象,后来经过批评后,许多地方又走向极端民主化的方向,一些同志对于党的决议可以随便不执行。党员不得党的许可,竟可自由行动。还有一种不正确的平等观念,如用钱,不管工作的重要与环境,要机械地平均分配,用人要按地域区分,更完全是农民意识均产思想的反映,尤须严厉地肃清。

2.把反机会主义变成专门打击某人的斗争。反机会主义主要是要肃清机会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但有些同志竟专门攻击个人,因此而放轻了对于机会主义观念的批评,这是与无产阶级的党风绝对不相容的。

3.个人意气之争。因意气而攻击他人,因意气而不接受他人的批评,这是小资产阶级意识的表现。

4.拉帮结派的倾向。少数有领袖欲的人,想不正当地提升个人地位,使用资产阶级政客的卑污恶浊手段拉帮结派,攻击地位较高或地位相等的人,这是破坏党的最恶劣的倾向。

5.把反机会主义变成反知识分子。放着反对小资产阶级意识不谈,专门反对小资产阶级出身的个人,而造成了党内工农与知识分子的隔阂,这种观念根本上仍是小资产阶级意识。

6.不积极发展新的党员,分配工作,只相信脑筋中几个熟悉的人,而不相信下层中产生出来的新的积极分子,这将使党的机体日益腐化,没有生机。

7.形式主义地对待党的组织建设。引进工农分子是改造党的重要方法。但许多党部执行起来,只是机械地找些工人分子进来,而不加以积极的教育,这种引进工农分子的方法是毫无意义的。

8.雇佣革命的观念。有些同志有一种雇佣劳动的观念,做工作就要钱,不拿钱就不做事的现象,支部干事也要津贴,这是严重的错误。

9.把党看成救济会。许多同志因失业穷无所归,专门找党来解决生活问题。殊不知党并不是救济的机关,党的工作主要是在群众中,而不是在党部,决不能人人都做专职党务工作者。

10.消极怠工。许多同志观念动摇,在政治上找不到出路,或者看了党内有些个人的意气之争和政客式的结合挑拨,于是心灰意懒,不愿积极工作,这完全是一种小资产阶级的悲观主义。

批评了上述十大错误之后,党中央提出了党建方面的四个要求:[37]第一,强固党的无产阶级的基础。要扩大党的无产阶级的组织基础。到产业工人中去,建立强固的工厂支部,增加党的工人的成分,这是目前党的布尔塞维克化主要的道路。第二,积极开展党内政治讨论,提高政治水平,加紧党内的政治教育,提高党的理论。第三,失业的党员同志,应当设法找到职业,党部应当帮助同志去谋职业,无职业技能的还要学习,特别注意到工厂中去做工,同志也应互相介绍职业,要使同志不依赖党生活,而且能深入群众中去,使党成为真正群众的党。第四,加强支部建设。政治的宣传鼓动,群众的组织,只有支部才能深入;日常的斗争,只有支部才能灵敏的领导,如果仅仅高级党部定几个空架子的计划,发布几种宣传的文书,而支部不起作用,党和群众终究没有接近的时候。所谓支部生活,并不是仅仅开会、听政治报告、纳党费就算完事,最要紧的是讨论当地的政治问题,工作问题,无论是一工厂、一学校、一军营、一农村、一街道,范围虽小,都有它的不同的政治环境与工作的方法,要能正确运用党的政策,这是每个支部的任务,每个同志的任务。必须能充分执行这些任务,然后支部才能成为群众的核心,每个同志都成为群众的领导者。

(十)在艰难的环境中仍然坚持从严治党

在党的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对党的纪律作出了规定。指出:“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共产国际,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及其他上级机关的决议,都应当迅速而且正确地执行,同时在未经决议以前,党内的一切争论问题,可以自由讨论。”还规定:“不执行上级党部的决议和犯了党内认为有错误的其他过失,应由相当的党部予以纪律上的处分。党部执行纪律的方法,对于团体的是:指责批评,指定临时委员会,解散组织和党员重新登记;对于党员个人的是:各种形式的指责警告,公开的检查,临时取消其党的重要工作,开除党籍,或予以相当时间的察看。”“关于犯纪律的问题,由党员大会或各级党部审定之。各级委员会得成立特别委员会以预先审查关于违犯党纪的问题,此种特别委员会之决议,经该级党部批准后,方发生效力。开除党籍的问题,由本章第六条所规定之手续决定之。”党的六大党章删除了五大党章中“监察委员会”一章,撤销了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规定从中央到县一级设立审查委员会,监督各级党部之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之工作。

这表明,无论党处于多么艰难的环境,从严治党的意识丝毫没有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