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六个统一”
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上发表讲话,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全国党建研究会也做了相应研究。[33]
(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加强思想建党的同时,党中央把制度治党摆上突出位置,从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出发,出台了一批新的法规,党内法规体系初步形成。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谱写了制度治党的重要篇章。从严治党既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宝贵经验。
(二)坚持使命引领与问题导向相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鲜明地体现了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的紧密结合。一方面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是把党建设好、管理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另一方面是突出问题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的集中教育活动和党内学习教育,都把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围绕解决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同时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严更高的标准。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只有管住“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和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才有震慑力和说服力;广大党员是党的队伍的主体,管住这个“绝大多数”,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保持良好氛围和环境。既讲“两点论”,又讲“重点论”。(https://www.daowen.com)
(四)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
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相伴而生、紧密相连,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方面要求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克服懒政、庸政,另一方面又抓住“问责”这个要害,利用制度、清单和科技手段,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
(五)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严格的纪律约束干部,抓早抓小,做到真管真严,使各项党内法规制度的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同时又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对党员干部真诚关心和爱护,不断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让广大党员干部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
(六)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自我革命和自我净化力,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发挥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