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基本路线
2026年02月06日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基本路线
《报告》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这一理论使我们明白了现阶段的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法制建设,一方面它是社会主义性质,而非资本主义性质;另一方面它的水平只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水平,还需要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之后,民主法制才能有更高的水平。(https://www.daowen.com)
《报告》首次归纳总结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成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建设的根本遵循。“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亦即发展生产力为中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生产力所要解决的历史课题,是实现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是发展民主法制的根本任务,“两个基本点”中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民主法制建设所不能动摇的方向,决不能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意味着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借鉴人类一切有益的文明成果,决不能闭关锁国、思想僵化。《报告》根据历史经验教训指出:“排除僵化和自由化这两种错误思想的干扰和影响,将贯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由于‘左’的积习很深,由于改革开放的阻力主要来自这种积习,所以从总体上说,克服僵化思想是相当长时期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