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的含义、实现形式及其主体地位

一、公有制的含义、实现形式及其主体地位

(一)关于公有制的含义

党的十五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最后一句是过去没有提及的。

(二)关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报告》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这些都是首次提出。(https://www.daowen.com)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国家控股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公司将成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造的主要组织形式。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6]

(三)公有制主体地位(或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含义

《报告》指出,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三是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是首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