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权组织形式由参议会向人民代表大会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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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2月中央会议通过的毛泽东所作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报告,论及将要建立的政治制度时指出:[129]
1.国体。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政权。所谓人民大众,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而以工人、农民(兵士主要是穿军服的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
这个人民大众组成自己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建立代表国家的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于人民大众的国家及其政府的领导。这个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所要反对的敌人,是帝国主义、国民党反动派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
2.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力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各级政府。在将来,革命在全国胜利之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应当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比起抗日民主政权,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政权发生了变化,一是国体方面不再是各爱国的阶级的联合统治,而是排除了地主阶级和大资产阶级;二是政体方面不再是抗日战争时期的参议会制度,而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是未来的国家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时似乎已经定局。但为什么在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期间还要让各界人士讨论国号呢?这表明,即使是共产党内部已经决定的事情,但仍要让各界人士集思广益,表明中国共产党并不固执己见,而是希望优中选优。
中共中央认为,在中国,新生的政权组织,既不能照搬苏联的最高苏维埃两院制形式,也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形式。而是通过普选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并通过代表大会选出政府领导人,制定各项施政条例。[130]但在刚刚接管的新解放城市,因群众尚未充分发动起来,工作尚无基础,不能召开名副其实的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只能召开协商性质的主要对群众起联系作用的各界代表会议,然后待时机成熟再实行普选,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