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时期党的法制思想的初步实践

六、大革命时期党的法制思想的初步实践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确立了外争国家主权、内争人民权利的法律思想。中国共产党不同于其他政党的一个特点,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知行合一”,把批判的武器与武器的批判相结合。即只要中国共产党有了自己领导的政权,就马上把自己的法律主张付诸实施。[20]

(一)《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政纲草案》

1926年10月23日至翌年3月21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上海工人阶级发动了三次武装起义。在第三次起义中,打败了统治上海的反动军队,建立了史无前例的上海市民代表政府,它是中共领导的,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联合全市各革命阶级、社会团体,反帝、反封建及反对一切反动派的人民民主政权。它于1927年4月4日和10日分别通过了《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政纲草案》。

《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政纲草案》的主要内容是:

1.政治方面的政纲:肃清军阀残余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洋奴等一切反动势力;充分发展民众政权及民众组织;帮助北伐军继续北伐;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等绝对自由;扩大反帝国主义运动,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租界,撤退外国海陆军。

2.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政纲:设立失业介绍所,并准备失业救济费;添设公共卫生场所;取缔不良的游戏场;提倡慈善事业;广设市立医院;建立大规模的图书馆体育场及公园;限期禁绝鸦片、赌博;严禁卖淫业,现有妓女准其自由择配;设立平民工厂,收养无业贫民;建筑廉价房屋,开行早晚廉价车辆;减轻房租。

3.教育方面的政纲:确定教育基金;劳苦人民子弟得有免费入学的权利;劳苦人民得有免费受补习教育之机会;学校经济公开;学校不准驻扎军队;改善并增加学校设备、养病所、运动场、图书馆、试验仪器、浴室、厕所等;教会学校废止读经及做祷告;市内各校得男女同学

4.财政方面的政纲:废除苛捐杂税;重征外国纸卷各烟,及各种奢侈品(非指国货)之税;统一上海货币、度量衡;减少菜场税捐,添设菜场检验所;重征烟酒税,减少米麦捐;奖励本国实业及国货;政府财政绝对公开,市民有稽核之权。

5.商业方面的政纲:取缔不正当之营业;限制房租(租价不能超过原本利息;单幢及双幢之市房住屋尤当特别限制);平定米价,查禁粮食出口;限制物价高涨;压抑地价不使增高;厘定码头及车站搬运费额。

6.工业方面的政纲:颁布劳动法,举行社会保险;工会有代表工人之权;规定最低工资额;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废除包工制;节假日休息,工资照给。不休息则工资加倍;雇主不得借故关厂压制工人;不准打骂工人、滥罚工资和任意开除工人,开除工人须取得工会同意;规定因工作而死伤的抚恤金;工人患疾病时,厂主须负责医治,并须发给半数以上之工资;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女工在生产前后休息六星期,工资照给;设立工人消费合作社、工人宿舍、工人饭堂、工人医院、工人浴堂等;改良工厂之设备,如增设门窗、天窗、厕所等;16岁以下的青年工人,每日工作不得过六小时;禁止雇佣13岁以下童工工作,孤苦儿童由政府设法抚养;不得打骂学徒,使其为私人服役;缩短学徒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师傅应授以完全的技术,并须酌给工资;厂主应供给青年工人及学徒以免费教育(学校书报室等)及娱乐体育会等。

7.农业方面的政纲:限定最高租额,农民取得至少要占收获60%;限制高利盘剥,每月利息最高不得过8厘;不得预征钱粮漕粮;剔除诉讼积弊,禁止差役需索;禁止土豪劣绅破坏农民运动。

8.有关学生学习的政纲:减轻学费,由教育局会同该校学生会斟酌该校经济情形减轻之,至少须减轻原有学费1/3;学生得派代表参加学校最高行政机关会议,并有表决及保留权;学生择师自由;废止定期的机械考试(如月考、统考、期考等),采用平时积分制;女学生通信、社交、婚姻自由。

9.关于教职员待遇方面的政纲:增加教员俸给;遇疾病婚丧及本身生育期间(六星期)支原俸;中小学教职员继续服务满六年,得休养一年,支原俸(不愿休养者支双俸);因公残疾及衰老应得养老金(照原俸之半发给);确定抚养之标准(由教职员会临时定之);工作时间,中学每周不得过900分,小学不得过1080分;每教室不得过50人;膳宿由校供给。

10.关于妇女地位方面的政纲:妇女与男子一律平等,得参加一切市政权;在最短期间内颁布保护女工法律;设立育儿院,保护私生子,并使无力养育儿女或母亲因工作关系须暂寄儿女者,得享此社会育儿院之权利;废止男女间不平等的一切法律和习惯,保障结婚离婚之自由,及女子之继承权,男女职业平等,教育平等;废除童养媳制度、奴婢纳妾之制度。

11.关于新闻记者执业方面的政纲:废除一切束缚言论出版之苛法;新闻记者不受军法裁判;公共交通机关新闻记者得免费使用;公共机关应请规定时间接待记者,公共场所记者自由出入采取新闻。

这份规范性文件的最大特点,就是对不同群体的权益规定细致,操作性强,例如,关于教师工作时间,规定“中学每周不得过900分,小学不得过1080分”,甚至规定“每教室不得过50人”,着实让人感到规定之细腻,越细致越有操作性。

(二)《广州苏维埃宣言》[21]

1927年12月11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州工人和士兵举行了广州起义,建立了工农兵苏维埃政权,颁布了《广州苏维埃宣言》。内容主要如下:

1.广州一切政权属于工人、农民、兵士。

2.组建苏维埃的武装力量。

3.消灭一切反革命,枪毙一切有一点反共产行动或宣传,或有反苏维埃的行动或宣传,及与帝国主义做反革命宣传的分子。

4.应该即刻给工人八小时工作制。

5.没收一切大资本家的公馆、洋楼做工人的寄宿舍。(https://www.daowen.com)

6.苏维埃政府应该维持失业工人的生活,其需要若干,先由各自工会制定预算,呈报苏维埃核发。

7.禁止国民党的活动,若有为国民党宣传的,应该受革命的裁判。

这份宣言带有“苏化”的痕迹,如“苏维埃”“人民内务委员”,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建立自己的政权时,还没有经验,只好搬用苏联的做法,但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观念是非常清晰的。

(三)《湘鄂赣边革命委员会革命政纲》[22]

1929年10月2日,湘鄂赣边根据地的革命委员会颁布了《湘鄂赣边革命委员会革命政纲》,内容主要如下:

1.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在华统治,没收外国资本的企业银行和工厂;自动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收回租界占领地,撤销领事裁判权,收回海关,驱逐帝国主义在华海陆军。

2.统一中国,实行民族自决。

3.摧毁国民党各级党部及其御用压迫民众、欺骗民众之政府机关、反动团体;解除国民党军阀军队、靖卫队、挨户团的武装。

4.推翻豪绅地主阶级在乡村中之反动统治。

5.解除国民党军阀军队、靖卫队、挨户团的武装。

6.摧毁剥削民众的税收机关,焚毁粮册及地主的田契借券。

7.推翻国民党的统治,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政府。

8.没收一切地主、祠堂、庙宇、教堂的土地财产,没收的土地归当地苏维埃政府处理,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及退伍的红军士兵使用。

9.取消湘鄂赣三省反动政府及一切苛捐杂税,由苏维埃政府重新设立单一的农业经济累进税。

10.提倡平民教育,创办红色学校、成人补习班,允许失业工农兵及贫民子弟免费入学。

11.实行保障工人罢工、结社、集会、言论、出版之绝对自由。

12.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增加工资、失业救济及社会的劳动保险。

13.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保护童工、女工、废除包工制,严禁压迫学徒店员。

14.男女政治平等、经济平等、教育平等、离婚结婚自由,严禁买卖妇孺、蓄婢纳妾。

15.保护不反动的小资产阶级及商人自由贸易。

16.兴办农村合作社农民借贷机关,发展农业经济,改良水利,防御天灾,促进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

17.联合世界无产阶级和苏联完成中国革命,推进世界革命。

大革命后期的这三份共产党领导的政权施政纲领虽有全盘苏化的痕迹,如团结民族资产阶级方面缺乏强调,区别外国资本企业不够,等等,但其重视民众民生领域的权利和反帝反封建的特色,使人民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可以逐渐地把它和其他政党相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