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改变过去以言代法、有法不依的做法

一、必须改变过去以言代法、有法不依的做法

《指示》严肃地分析和批评了过去我国政治生活中严重存在着的忽视社会主义法制的错误倾向,指出,在我们党内,由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长期没有重视,否定法律、轻视法律;以党代政、以言代法、有法不依,在很多同志身上已经成为习惯;认为法律可有可无,法律束手束脚,政策就是法律,有了政策可以不要法律等思想,在党员干部中相当流行。各级党委要坚决改变过去那种以党代政、以言代法、不按法律规定办事,包揽司法行政事务的习惯和做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