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国营经济主导地位、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报告》恢复了党的八大所提倡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的思想。提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巩固和发展国营经济,是保障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决定性条件。同时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只有多种经济形式的合理配置和发展,才能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https://www.daowen.com)
《报告》提出无论在国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中,都必须认真实行经营管理上的责任制。把坚持公有制和实行生产责任或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