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主集中制,重点是集中统一

四、加强民主集中制,重点是集中统一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有中央、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及地委、县委、重要厂矿企业部队的负责干部7000多人参加的扩大的工作会议(因此又称“七千人大会”)。会议通过了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所作的书面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一)要反对党内生活中不讲民主的倾向

《报告》指出,近几年来,党内生活存在着一些不正常的非民主现象。党的集中统一,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如果不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党同人民群众的非常密切的联系,也就不可能建立无产阶级的集中制,不可能有党中央的集中统一的领导,也就不可能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有些部门、有些地方、有些单位的负责人忘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必须是最广泛的人民民主。例如,我们过去在农村中普遍办公共食堂,如果能够真正在群众中进行民主的讨论,事情就不会是那样。

(二)要反对各自为政的分散主义倾向

分散主义的最突出表现是存在许多各自为政的“小天地”。分散主义的危害有四个,一是在政治上,损害党的统一。党的政策是党的生命,破坏党的政策,就必然要损害党的统一。二是在经济上,损害全民所有制,使国家计划不能正确地制定和执行。三是在思想上,滋长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损害共产主义。四是在组织上,损害民主集中制,破坏党的纪律,削弱党的战斗力。

(三)处理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关系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1.发挥地方的积极性要注意克服盲目的积极性(https://www.daowen.com)

积极性有两种:一种是实事求是的积极性,另一种是盲目的积极性。各地方的积极性,应该是坚决执行中央政策的积极性,坚决执行国家统一计划的积极性。各地方应该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精打细算,合理地使用本地方的人力、物力、财力,更好地保证国家统一计划的实现。

2.各地方对于中央的政策只能够在贯彻执行的前提下加以具体化

中央制定政策,是从全局的情况出发的,同时也考虑地方的特殊情况。中央的政策,既集中体现全局的利益,又照顾局部的利益。因此,各地方的党组织,对于中央的政策,只能够在切实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的前提下,加以具体化,决不允许借口“情况特殊”“因地制宜”,而任意修改,甚至拒不执行。

3.要处理好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同分级管理的关系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过两方面的经验。一方面,是中央集中过多,另一方面,是地方、部门的权力过大,而且又层层下放,分得过散,在最近几年就是这样。这两种情况,既不利于更好地实行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也不利于正确地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根据过去的经验和目前的情况,我们必须改变最近几年权力下放过多、分得过散的现象,把权力集中起来。即:要把地方和中央管理部门过去下放过多而现在必须集中的权力,逐级地收上来,由省、市、自治区和中央管理部门直接掌握。在加强集中统一的同时,也需要在国家的统一计划以内,从生产任务的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的使用、某些物资的分配、劳动力的调度等方面,给各地方、各部门一定的机动余地和调剂权力,以便它们能够解决本地方、本部门的特殊问题,更好地完成国家统一计划所规定的任务。

(四)加强党的组织性、纪律性和监察工作

《报告》告知全党,党中央准备拟定体现党的优良传统的“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纪律”是:一是如实反映情况;二是正确执行党的政策;三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八项注意是:一是参加劳动;二是以平等态度对人;三是办事公道;四是不特殊化;五是工作要同群众商量;六是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七是按照实际情况办事;八是提高政治水平。这三大纪律和八项注意,全体党员都必须自觉地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