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基本案情】

2016年1月21日,路某强和徐某颖在谷某平处,由徐某颖书写内容为“因经营茶叶需资金周转谷某平借用路某强现金壹拾贰万伍仟元正(125000元)保证在2017年1月前全部或逐步还清路某强借款,并赠送路某强部分茶叶,如到期在2017年1月前不能还清,谷某平承担全部责任。落款处为经办借款人:谷某平”的单据一张。单据中借用“路某强”处的“路某强”为路某强本人所签,经办借款人处的“谷某平”为谷某平本人所签。下附的谷某平姓名和账号非谷某平所写,路某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银行卡号为路某强所写。2016年1月22日,路某强用其妻姐路翠某的账户代其向该单据上注明的谷某平的账号汇款12.5万元。2016年1月23日,谷某平将12.5万元转入徐某军账户。2016年1月30日徐某军转入路某强妻子路俊某账户4074元,2016年1月31日该笔款项被全额提取。路某强起诉要求谷某平归还借款12.5万元。(https://www.daowen.com)

案外人徐某军自2014年8月进入汇爱公司成为会员,为汇爱公司山东总代理,2018年12月4日被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在徐某军临淄的办公室留存的历史遗留问题统计表及投资构架图均显示路某强为汇爱公司投资者,级别为中级茶商,投资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投资金额为12.5万元,库存电子币62613,投资回报为4074元。徐某军向法院出具谷某平介绍路某强、徐某颖成为汇爱公司会员的情况说明、两人的会员号及级别登记说明。双方申请并共同选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研究所心理测试中心进行心理测试(测谎),但路某强经法院两次通知均未按时前往该中心测试。2019年1月10日,该中心出具公大(心)测字第(2019)第2号心理测试报告,测试结果检测到谷某平记忆中存在路某强的12.5万元借条款实际是投资款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2019年1月11日,该中心出具公大(心)测字第(2019)第3号心理测试报告,测试结果检测到徐某颖、谷某平记忆中存在徐某颖的12.5万元借条款是投资款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