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沈某系案涉借款的出借人、债权人。2013年2月5日、2月6日,沈某与盐龙街道办分别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沈某于2013年2月5日、2月6日分别向盐龙街道办出借资金1000万元,合计2000万元,借款年利率均为18%,借期均为1年等事项。沈某依约交付了借款款项。2014年2月5日、2月6日,借款到期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两笔借款的还款期限均延长一年,年利率调整为17%,若逾期还款则按协议利率的双倍计收利息,并对未支付利息按协议利率的双倍计收复利,另加付违约金10万元整。补充协议约定的借款到期后,盐龙街道办因履行协助公安机关查封义务而未能按约偿还,后于2016年2月初向沈某支付了20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340万元。沈某遂诉至法院。(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