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权分配纠纷

(二)事权分配纠纷

为推动乡村建设,该镇的各村每年都会有一些工程项目。由于项目分配的原因,可能会引发两方面的纠纷。一方面,因为村内每年经费有限不能承担所有的村庄建设项目,所以只能选择开展重要的项目或者提前做好规划。比如在新屋村,如果E湾组想要修一条路而F湾组想要建设一个水房,若不能协调好,两个湾组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另一方面,在新屋村,那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项目一般会交给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承建,而那些专业性要求比较低的项目,如修路、栽树,则交给本村各小组的工匠来做。因此,项目建设在村内各湾组间的分包也有可能会引发纠纷。

这种事权分配的纠纷,源自自上而下推动的乡村建设治理,本质是对资源输入而引发的发展、收入机会的争夺,在村社内部体现为湾组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