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为单位的互动协调

(三)小组为单位的互动协调

村庄发展机会的分配机制,充分体现出村民小组的协调作用。为避免村内工程建设项目因分配不均引发矛盾,在新屋村,首先会以小组为单位对需要建设的项目进行上报,在村级层面开会确定每年的建设项目。此外,在村内工程建设方面,该村首先以小组为单位完成对村内工匠的整合,村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会轮流发包给各小组工匠。建设过程的监督和验收则由村内的建设监督委员会以及其他的小组来完成,保证公正性。通过以小组为单位的协调,不仅有效避免各小组间纠纷的发生,更将由乡村建设产生的收益留在村社内部。

在当前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大量的资源下沉与政策任务已经使得村委变得越来越行政化。村委与政府的互动使其几乎成为乡镇政府的下级机构。相应,村委会干部也被纳入这样的科层体系,逐渐丧失部分工作的灵活性与自主性。相比之下,村民小组组长湾组成员的身份能够充分获得村民信任,与已经半行政化了的村委干部相比,村民小组组长更能够有效发动村民。此外,非科层化的环境氛围可以减少他们的工作顾忌,拥有丰富自主性和灵活性。这样,国家的政策在小组一级通过变通得以同地方性的知识、传统相融合,从而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