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古今药量度量衡对照
附录 古今药量度量衡对照
用药量,称为剂量,是指每一味药的成人一日的用量,即为干燥后的生药在汤剂中的成人一日内服量。古今用药剂量,尤其是唐代以前的方剂,从分量数字看与现在相差很大,这是由于古代度量衡在各个历史时期有所不同所致。古秤以黍、铢、两、斤为计量单位,而无分名。到了晋代,即以铢、分、两、斤计量单位,“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证类本草》引《名医别录》)及至宋代,遂立两、分、厘、毫之目,即十毫为一厘,十厘为一分,十分为一钱,十钱为一两,以十累计,积十六两为一斤。元、明以至清代,沿用宋制,很少变易。故宋、明、清之方,凡方中分者,是分厘之分,不同于晋代“二钱半为一分”之分。清代之称量称为库平,后来通用市称。
古方容量,有斛、斗、升、合、勺之名,但其大小,历代亦多变易,考证亦有差异。例如明代李时珍认为:“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古之一升,即今之二两半。”同朝代的张景岳则认为:“古之一两,为今之六钱;古之一升,为今之三合散勺。”
附表 历代衡量与秤的对照表
注:上表古今衡量和度量的比较,仅系近似值
兹引《药剂学》(南京药学院编,1960年版)历代衡量与秤的对照表(见328页附表),作为参考。
至于古方有云“等分”者,非重量之分,是指各药斤两多少皆相等,大都用于丸、散剂,在汤剂、酒剂中较少应用。古代还有方寸匕、钱匕、刀圭等名称,大多用于散药的计量。
1.方寸匕 古代量取药末的器具名,其形状如刀匕,大小为一寸正方,故名。一方寸匕约等于现代的2.74ml,盛金石药末约为2g,盛草木药末约为1g。
2.钱匕 古代量取药末的器具。用汉代的五铢钱币量取药末不至于散落者为一钱匕,用五铢钱币量取药末至半边者为半钱匕;钱五匕者,是指药末盖满五铢钱边的“五”字至不落为度。一钱匕约今五分六厘合2g强,半钱七约为二分八厘,合1g强;钱五七约为一钱七的四分之一,约今一分四厘,合0.6g。
3.刀圭 古代的一种量取药末的器具,形状如刀圭的圭角,一端是尖形,中部略凹陷,一万圭约等于一方寸匕的十分之一。
另外,也有以类比法作用药量的,如:一鸡子黄=一弹丸=40桐子=80粒大豆=160粒小豆=480大麻子=1440小麻子。
根据我国国务院的指示,从1979年1月1日起,全国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以“g”为单位的公制。
1.十六进位市制与公制计量单位换算率:1斤(十六两)=16两=500g,1两=10钱=31.25g,1钱=10分=3.125g,1分=10厘=0.3125g,1厘=10毫=0.03125g。换算尾数可以舍去。
2.十进位市制与公制计量单位换算率:1斤=16两=500g,1两=10钱=50g,1钱=10分=5g,1分=10厘=0.5g,1厘=10毫=0.0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