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审议制度完善

三、地方立法审议制度完善

基于对地方立法审议要素体系的考量和对贯彻立法审议理念的思考,本文总结出上述的地方立法审议制度缺陷。根据地方立法审议要素,有的制度仍处于缺位的状态,这就需要以审议要素为引导,补充相关审议制度,完善地方立法审议制度的体系化建设。根据地方立法审议理念,有的制度设立严重偏离正确审议价值的指引,或者虽然设立预期没有价值层面的错误,但是践行实际发生了价值偏离,这就需要以审议理念为指引进行制度改革与修正。本文认为,本着上述修正标准和导向,应当对如下审议制度予以改革和完善。(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