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
2026年02月13日
(三)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
加拿大在推进立法成本收益评估制度建设的同时,特别注重以评估能力建设推进评估制度真正落实,因为如果评估能力不足,成本收益评估则可能流于形式而失去意义。伴随各项制度性要求,加拿大发布了一系列指引性文件,对立法成本收益评估理论、程序、方法进行全面说明,逐步推进评估工作向规范、严格、体系的方向发展。鉴于评估技术应用的专业性与复杂度,加拿大财政委员会还提供常规性培训课程与专题研讨,成立专家中心提供咨询与帮助。加拿大还开发诸如商业影响测试、小企业影响测试等更具针对性的评估工具,深化立法成本收益评估的操作模式。广泛借鉴先进经验也是加拿大进行评估能力建设的重要特征,经合组织的关于评估能力建设的相关研究与政策建议往往在加拿大得以付诸实践,欧盟的数据收集策略与数据质量控制标准,爱尔兰的评估能力培养系统,以及澳大利亚的风险分析与不确定性分析技术也均被加拿大吸收借鉴。(https://www.daowen.com)
评估能力建设还要求紧跟前沿性理论研究步伐,因为“同样的理论模型或评估技术,昨天先进,今天普通,明天则落后”[64]。立法成本收益评估主要以传统经济分析法学为理论基础,然而“自利”与“理性”的经济人假定与诸多社会现实愈发格格不入,其理论假设对现实中复杂行为的解释力已严重不足,严重制约了成本收益评估的准确性与说服力。正基于此,行为经济学正逐渐成为加拿大立法成本收益评估新的理论指导。行为经济学从心理学与行为学的视角探究人之行为的复杂性,对传统过于严格的理性人假定予以修正,实现由“完全性”到“有限性”的放松化处理。在反思传统理论基础与方法路径不足的基础上,引入更加贴近现实的理论与方法框架以提供更好的预测,这已成为加拿大立法成本收益评估探索的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