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无忌惮的领土蚕食,加深北部边疆危机: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
2025年08月10日
肆无忌惮的领土蚕食,加深北部边疆危机: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
19世纪中叶,沙皇俄国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从1854年到1857年,俄国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不顾清朝政府的抗议,4次率兵侵入我国黑龙江,在沿江建立了许多移民点,并在多处地方屯兵驻垒,公然实行军事占领。随后,俄国又乘英法联军侵华之机,妄图胁迫清政府承认其所占地区的合法化。1857年9月,中俄双方举行谈判。沙俄代表蛮横提出,中国黑龙江下游地区应永远归俄国所有。中国代表根据中俄在1689年签订的中俄《尼布楚条约》,对其无理要求予以坚决驳斥。
1858年春,沙俄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机会,屯驻重兵于我国北方边境,向清政府施加军事压力。同时,穆拉维约夫率领军舰驶至瑷珲,扬言如果中国政府不答应俄国的边界要求,俄国将联合英国对华作战。在沙俄的武力要挟和外交讹诈下,黑龙江将军奕山在未经本国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仅经过6天的谈判,便于1858年5月28日在俄国提前拟就的草案上签字,这就是中俄《瑷珲条约》(亦称《瑷珲城和约》)。
条约共3条,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余万平方千米的土地归俄国所有;由乌苏里江以东直至海边的约4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由中俄“共管”;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俄商可以在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一带自由贸易。中俄《瑷珲条约》签订后,清政府拒绝批准。直到1860年中俄订立中俄《北京条约》时,才予以承认。
通过条约,俄国不仅实际侵占了中国的大片国土,而且通过所谓“共管”,又为以后侵吞中国土地做好了准备。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领土和主权蒙受了重大损失。而且,它所规定的沙俄在中国的种种特权,给中国北部边疆埋下了更大危机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