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睦邻政策”:《南美反战公约》(1933年)

美国的“睦邻政策”:《南美反战公约》(1933年)

“一战”以后,拉丁美洲的民族主义力量蓬勃发展。在这种势头之下,美国在拉丁美洲的扩张和干涉便引起了拉美国家的普遍不满。日益感到孤立的美国不得不认真思考对外政策。在20年代末30年代初,一些有影响的政治家开始采取积极行动以改变美国在拉美国家心目中的形象。1928年11月,胡佛总统对10个拉美国家进行了友好访问。1933年3月4日,刚刚上台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在其就职演说中提出了睦邻政策。他说:“在对外政策方面,我认为我国应该奉行睦邻政策——决心尊重自己,从而也尊重邻国的权利——珍视自己的义务,也珍视与所有邻国和全世界各国协议中所规定的神圣义务。”同年4月12日,他又在泛美联盟纪念泛美日的集会上再次阐明了其“睦邻”主张:“真正的泛美主义的本质,应该和一个好邻居的本质一样,这就是相互谅解,并且通过相互谅解,同情地对待别人的观点。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希望建立起一个以信任、友谊和善意为基石的体系来。我们每一个国家的发展,都必须依靠促进文明和社会福利,而不能依靠牺牲任何一个邻居来获取领土。”

“睦邻政策”出台后不久,正值第七届泛美会议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召开。会上,阿根廷给美国出了一道难题,让美国不得不放下在以前泛美会议上的傲慢架子,努力证明自己的言行一致。

1932年夏天,阿根廷外长萨维德拉·托马斯提出了一个《南美反战公约》草案。草案的主要内容有:解决缔约国间的争端要遵循国际法原则,采取和平手段;反对凭借武力侵占他国领土的行为;处理冲突应使用国际法许可的政治、法律或经济手段,不得使用外交或军事途径进行干涉;等等。同年9月,该草案被送交美国政府请予签署,但遭到拒绝。阿根廷并不甘心,不仅将草案公诸报端,而且经过积极活动将草案列入了第七届泛美会议议程。1933年10月,在阿根廷的争取下,巴西、智利、墨西哥、乌拉圭和巴拉圭签署了《南美反战公约》。面对此种情况,美国代表团团长国务卿赫尔深知自己下一步的表现如何,即代表了“睦邻政策”的可信度如何。如果再拒绝在条约上签字的话,不仅将使美国政府的信誉受到影响,而且将得罪所有的缔约国,使其与拉美国家本已缓和的关系再度紧张。于是,他专程赶到萨维德拉·托马斯的下榻处,表示愿意签署《南美反战公约》,但条件是阿根廷同意签署和批准美洲间关于和平解决冲突和实行仲裁的条约。在阿根廷作了让步之后,美国成为公约的第七个缔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