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苏主导下的核禁幌子:《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1963年)

美、苏主导下的核禁幌子:《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1963年)

1945年7月16日,美国进行了人类历史上首次核试验。随后,苏联于1949年8月29日、英国于1952年10月3日也完成了核爆炸试验。人类社会进入核阴云笼罩的时期,面临着严峻的核武威胁。

为了在核领域取得优势,美国和苏联多次展开试验,爆炸当量也不断增加。由于这一时期的核试验主要在大气层进行,产生的大量放射性尘埃对全球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也极大地影响着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引发了国际范围内的反对浪潮。为此,各国人民表示出强烈的关注。1954年4月8日,印度总理尼赫鲁首次提出停止核试验的建议。联合国大会也多次通过决议,敦促美、英、苏三国尽快就停止核试验举行谈判。迫于国际舆论的压力,1955年5月10日,苏联首次提出禁止核武器试验。1957年3月,苏联向美、英倡议三国就禁止核武器试验签署协议。

1958年1月,43个国家的9000位科学家向联合国递交了一份集体签名的呼吁书,要求立即签订一项停止核武器试验的国际协定。同年4月,苏联宣布暂停核试验,并要求美英采取同样行动,但遭到拒绝。8月,在东京举行的禁止原子弹和氢弹国际会议建议联合国敦促美、英、苏缔结关于禁止核武器协定。同期,世界工会联合会以9000万会员的名义呼吁联合国裁军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立即停止核试验。8月22日,美英政府分别发表声明同意就停止核武器试验问题举行谈判,表示从谈判之日起暂停核试验一年。从1958年10月31日至1962年1月底,三方在3年多时间里在日内瓦共举行353次会议,但围绕是全面禁止核武器试验、还是部分禁止核武器试验争执不下,会谈毫无结果。美英坚持部分禁止核武器试验,把地下核试验排除在外。经过艰苦的磋商,1962年3月14日,联合国17国裁军委员会在日内瓦举行会议。会上,苏、美、英三国继续谈判。8月27日,美英向该委员会提出《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试验条约》草案,仍然把地下核试验排除在外,苏联最终作出让步,接受了美、英的草案。1963年7月25日,三国代表草签了《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试验条约》(也称《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8月5日,三国外长在条约上正式签字,10月10日生效。

条约的主要内容有:“谋求永远不继续一切核武器试验的爆炸”;“缔约各国保证在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下列任何地方禁止、防止并且不进行任何核武器试验爆炸或任何其他爆炸: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的核武器试验”;“保证不引起、鼓励或以任何方式参加”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的核武器试验。条约“向一切国家开放签字”,各缔约国“有权退出条约,以行使其国家主权”。至2004年底,先后有125个国家加入这一条约。

条约虽然在美苏主导下签订,但事实上,条约并不影响两国继续完善各自的核武库。通过之前在大气层、高空、地面和水下的大量核试验,美苏获得充分的核武器设计资料和效应数据,初步完成了一批战术及战略核武器的定型。同时,美苏的地下核试验技术水平也能基本上满足双方继续发展各自核武器的需要。因而,该条约并未对其产生太大的影响。而由于条约不提全面禁止和销毁核武器,也未规定禁止地下核试验及有关核查和监督措施,使得双方转而将试验转入地下,次数甚至超过了缔约前各种环境下的试验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