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环节:《中美战略核武器互不瞄准协议》(1998年)

建立中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环节:《中美战略核武器互不瞄准协议》(1998年)

1998年6月,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期间,中美两国元首宣布双方互不将各自控制下的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并就此签订协议。协议指出:双方决定互不将各自控制下的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但2002年美国国防部向国会提交的《核态势评估报告》却无视上述协议,提出在台海发生战事时可以进行核干涉。2009年11月15日至18日,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邀请,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就中美关系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坦诚的会谈。会谈中,双方认为,中美两国在共同应对全球挑战方面开展合作,有助于促进世界繁荣与安全。双方重申了1998年6月27日作出的关于不把各自控制下的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的承诺。双方同意通过现有磋商和对话渠道,根据国际法准则,在相互尊重管辖权和利益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军事安全和海上安全问题。

对《中美战略核武器互不瞄准协议》的遵守,表明中美双方同意继续共同努力,向建立中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的目标加速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