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确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条约性文件:《开罗宣言》(1943年)

第一份确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条约性文件:《开罗宣言》(1943年)

当中国抗日战争进入第6个年头的1943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东、西两线战场都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反法西斯同盟越来越主动。虽然国民党继续推行积极反共、消极抗日的方针,但中国共产党还是在解放区取得了辉煌战果。对于蒋介石的表现,罗斯福颇为不满,他私下责怪,“为什么蒋介石的军队不打日本人”,“为什么把他大部分最精锐的军队屯在西北——红色中国的边境上”。另外,虽然这一年美国在太平洋上的战绩也比较显著,但由于缅甸沦陷,美国向中国政府和在华美国空军供应物资的陆路交通完全断绝,不得不越过喜马拉雅山南部的“驼峰”进行空运。可以说,离进攻日本本土和最后战胜日本,还很遥远。美国认为,应鼓动中国政府坚持抗战,以及修建从印度经由缅甸通往中国的公路,等等。在此背景下,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和中国国民党政府主席蒋介石,在开罗举行会议。会议讨论了与中国和亚洲有关的重大军事、政治问题,包括联合对日作战计划和战后处置日本问题。虽然会议最终没有取得任何具体的军事成果,但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盟国多次首脑会议中有中国参加的唯一的一次,对中国而言,其重大的政治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蒋介石、罗斯福、丘吉尔(左起)在开罗

开罗会议结束后的第二天晚上,罗斯福与蒋介石举行了会谈。此后,由美国总统特别助理霍普金斯起草会议宣言。宣言草案经中、美、英三国首脑一致同意正式定稿后,又被送往德黑兰听取参加德黑兰会议的斯大林的意见。1943年12月1日,中国、美国、英国在重庆、华盛顿、伦敦三地同时发表《开罗宣言》。宣言宣布,中美英“三国军事方面人员,关于今后对日作战计划,已获得一致意见”。实际上,对日作战计划,三国分歧很大,尤其是蒋丘之间。宣言还宣布,“三大盟国进行此次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身图利、亦无拓展领土之意”;“我三大盟国轸念朝鲜人民所受之奴役待遇,决定在相当期间,使朝鲜自由独立”;“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宣言以国际协定的形式公布于世,表达了同盟国打击并惩罚侵略者、维护国际正义的共同政治意愿,具有无可置疑的合理性、严肃性、正义性和有效性。

《开罗宣言》是在中国人民英勇抗击日本法西斯侵略者的过程中问世的,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手中维护祖国统一的一个有力的法律武器。它是第一份确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条约性文件,从法律上明确了日本侵占台湾的非法性,为战后中国处理台湾问题提供了国际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