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国际关系的对峙与斗争:《北大西洋公约》(1949年)和《华沙条约》(1955年)

主导国际关系的对峙与斗争:《北大西洋公约》(1949年)和《华沙条约》(1955年)

“二战”结束后,美国一改战争中与苏联合作的政策,将强大的苏联视为自己建立世界霸权的主要障碍,强调对苏采取强硬态度。1946年,美提出一套所谓“遏制”苏联的“冷战”政策。1947年,总统杜鲁门公开打出反苏、反共的旗号,开始对苏发动“冷战”。为了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美不仅推出了帮助欧洲经济复兴的“马歇尔计划”,而且加紧控制欧洲的防务体系,建立资本主义世界的军事同盟。1949年4月,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葡萄牙、丹麦、挪威、冰岛12国在华盛顿签署了《北大西洋公约》(亦称《北大西洋条约》)。以后,希腊和土耳其于1952年2月、联邦德国于1955年5月、西班牙于1982年5月相继加入该公约。

公约由序言和14条正文组成,主要内容为:保持并发展各自及集体抵抗武装进攻的能力;某一缔约国的领土完整、政治安全受到威胁时,各成员国应共同协商;对一个或数个缔约国的武装攻击,应被视为对全体成员国的攻击,其他缔约国有义务进行援助;等等。公约还对“武装攻击”作了明确定义。成员国根据公约组成的军事集团称北大西洋条约组织,其总部最初设在伦敦,后先后移至巴黎和布鲁塞尔。它辖以下机构:北大西洋理事会、防务计划委员会、国际秘书处、军事委员会和4个地区性军事指挥机构(设在比利时卡斯托的欧洲盟军司令部、设在美国诺福克的大西洋盟军司令部、设在美国诺伍德的海峡盟军司令部以及加拿大—美国地区计划小组)。

针对美国的敌对做法,苏联也作出回应。1947年七八月间,苏联实施了西方所说的“莫洛托夫计划”,先后同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5国签订了贸易协定。1949年,苏、保、匈、波、罗、捷6国在莫斯科组成经济互助委员会(简称经互会,同年2月阿尔巴尼亚加入,次年9月民主德国加入)。1955年5月,联邦德国被西方拉入“北约”。苏联立即作出反应,于当月在华沙召开会议,与东欧7国签订了《华沙条约》(全称为《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罗马尼亚、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条约包括前言和正文11条。主要内容有:一个或几个缔约国受到进攻威胁时,缔约各方应立即进行磋商;一个缔约国在欧洲遭到某个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武装进攻时,其他缔约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对遭受进攻的国家给予援助,包括使用武力;共同维护国际的和平与安全;建立武装力量联合司令部,统率由其指挥的各国武装部队;建立政治协商委员会,磋商和审查条约实施中出现的问题。1955年6月5日,根据条约结成的军事政治联盟——华沙条约组织成立,其主要机构有:政治协商委员会、外交部长委员会、国防委员会、武装力量联合司令部、联合武装力量军事委员会、联合武装力量参谋部。《华沙条约》缔结之后,世界上便出现了两个对立的军事集团——北约和华约。自此一直到80年代后期,二者各自代表的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的对峙与斗争便成为国际关系的主要内容。

华约国防部长举行会议

8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苏联调整内外政策,东欧各国政治剧变,华约处于解体的边缘。1990年10月初,德国统一后作为整体加入“北约”。次年,华约组织的所有军事机构全部解散。同年7月1日,随着一纸条约停止生效议定书的签订,华约组织退出了历史舞台。几十年的对手的消失,促使北约进行了全面调整。1991年11月,北约首脑会议在罗马召开,会议提出扩大北约的政治作用。这标志着北约的性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