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中国西南门户,埋下英国侵藏伏笔: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

打开中国西南门户,埋下英国侵藏伏笔: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

19世纪70年代以后,英国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扩张。为打开中国的西南门户,深入中国内地,英国一直处心积虑地寻找一条从缅甸到云南的道路。1868年,英国派出了第一支“勘探队”,窥视中国的滇南地区。1874年,英国乘清政府面临日本侵略台湾的困境,又组织了一支“探路队”准备进入中国。这支200人的队伍由柏郎上校率领。为了配合行动,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派熟悉汉语和对华政策的使馆译员马嘉里前往缅甸接应。1875年1月,马嘉里与柏郎在缅甸的八莫会合。2月16日,“探路队”向云南进发。途中,他们勘探地形,收集情报,这些举动引起了云南军民的怀疑。特别是这支队伍全副武装,更使当地的景颇族、傣族和阿昌族人民保持着高度警惕。

1875年2月26日,由马嘉里带路的“探路队”先遣人员,行经中国麻如山、曼允境内时,被当地景颇族500人阻击。马嘉里开枪挑衅,击杀我同胞数人。愤怒的群众当场还击,击毙马嘉里及其5名随从,并将柏郎和“探路队”逐回缅甸。“马嘉里事件”发生以后,英国以此为借口向清政府提出在中国长江流域扩大英国贸易作为“补偿”,企图用外交手段达到其一直未得逞的侵略扩张目的。在历时一年多的谈判中,清政府一再退让,不仅把马嘉里之死归咎于己,而且还杀害了23名景颇族同胞。但是面对清政府的一味妥协,英国人仍是不依不饶。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甚至指名要李鸿章以全权代表的身份与其在烟台谈判。

1876年8月,烟台谈判正式开始,俄、美、德、奥等国公使以避暑为名,也齐聚烟台,关注着谈判进程。在英国代表的要挟下,清政府被迫同意了英国提出的一系列苛刻条件。1876年9月13日,李鸿章与威妥玛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又称《滇案条约》或《芝罘条约》)。条约共3个部分16款,并附有《另议专条》。主要内容有:增辟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凡遇内地各省地方或通商口岸有涉及英国人生命财产的案件,英国可派员监督审判;在租界内外国商品可免收厘金;洋货运入内地,不论华商、洋商,只纳子口税,各项内地税全免;英国可派官员调查滇缅边界贸易情况;英国可派人从北京出发,经甘肃、青海,或经四川前往西藏,转赴印度,也可派员由印度进入西藏。

该条约的签订,不仅大大扩展了英国在中国的特权,更为它以后侵入中国的云南和西藏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