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特权的扩张,对无度贪婪的妥协:中英、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

侵华特权的扩张,对无度贪婪的妥协:中英、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

由于资本主义贪婪无度的本性,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法两国与中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已不能满足它们的侵略欲望。于是英国公使联合法国公使和美国公使于1854年向清政府提出“修约”要求,遭到拒绝。1856年,3国再次提出“修约”,但仍未得逞。恼羞成怒之下,英国便蓄意制造战端。1856年10月,中国水师在停泊于广州的“亚罗”号船上逮捕了数十名海盗。此事本属中国自己内部事务,但英国却因“亚罗”号曾在香港非法领过登记证(当时已经过期)而对“亚罗号事件”大做文章。英国人声言,中国人在“亚罗”号上非法拘人侮辱了英国国旗。同年10月23日,英国军舰进攻广州沿江炮台,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在中国人民的英勇抗击面前,英军由于兵力单薄不得不退出广州。次年,英法联军在美俄两国的积极支持下,又一次攻入并占领广州。1858年四五月间,英军伙同其他列强向清政府进行讹诈,并扬言要攻占北京。

昏聩无能的清朝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大炮坐立不安。1858年5月29日,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奉命赶往天津谈判。在不容商量的情况下,桂良、花沙纳被迫接受侵略者的全部要求,于6月26日与英国专使额尔金签订了中英《天津条约》。次日,桂良、花沙纳又与法国专使葛罗签订中法《天津条约》。两个条约都规定:英法公使可以驻北京;在通商各口设领事馆;增设通商口岸;耶稣教、天主教教士可以在内地自由传教;英国人和法国人有权在内地游历;确定领事裁判权;享受片面最惠国待遇;中国向其赔款;等等。总之,这两个条约签订以后,清朝政府受到列强越来越多的左右,侵略势力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产生了更大的影响。

然而,即便如此,英法殖民者的野心依然远未得到满足。它们仍在暗中活动,伺机寻找新的机会,以从中国掠取更大的利益。1859年初,英国派普鲁斯为公使到中国赴任并换约。6月中旬,普鲁斯和法国公使布尔布隆率领英法舰队和海军陆战队抵达大沽口,以“换约”为名进行武力要挟。6月24日晚,英法联军蓄意滋事。次日,英国舰队又突然袭击大沽炮台。面对敌人的疯狂挑衅,当地守军奋起反击,击退英法联军。

1860年2月,英法出动2.5万名士兵和200余艘舰船,在额尔金和葛罗的带领下侵略中国。侵略军于4月占领舟山,5月攻陷大连,6月占据烟台。8月,大沽失守,天津旋即陷落。清政府急忙派出桂良、恒福等人到天津向侵略者求和。谈判中,额尔金和葛罗提出了比《天津条约》更为苛刻的条款,清政府则坚持先退兵和不许带兵进京换约为先决条件。9月9日,英法有意破坏谈判,率兵进逼北京。9月22日,咸丰帝仓皇逃往热河。10月,英法联军攻入北京。10月18、19日,英法联军在圆明园大肆洗劫之后,放火烧掉了这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

在侵略者的淫威面前,清政府完全屈服了。10月24日,留在北京的恭亲王奕訢与额尔金交换中英《天津条约》,并签订中英《续增条约》(即中英《北京条约》)。第二天,他又与法国代表葛罗签订了中法《北京条约》。两个条约规定:将天津开辟为商埠;准许两国招募华工出国;中国向英法各赔款800万两白银。此外,按照中英《北京条约》,中国还割让九龙司给英国。

中英《北京条约》和中法《北京条约》的签订,扩大了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侵略特权。而且,它们反映出清政府对侵略者的彻底妥协。从此,国内与国外的反动势力勾结起来。1861年清政府设立外交机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便是二者联手的一个重要步骤。它的建立,强化了外国势力对清朝政府的控制,也成为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化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