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踏中国主权和尊严之最,中国近代史上最可耻:中日《民四条约》(1915年)

践踏中国主权和尊严之最,中国近代史上最可耻:中日《民四条约》(1915年)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美各国均卷入欧洲战争。列强无暇东顾,为日本趁机作好独占中国打算提供了便利。大战一爆发,日本驻华使馆代办即向袁世凯政府发出警告,不准中国直接从德国人手中接收胶州湾租界地。1914年9月,日本又借口对德宣战,派遣日军从山东半岛的龙口登陆,向德国占领下的青岛和胶济铁路沿线进军。至11月,潍县、青岛、济南均被日军攻占。同月,日本外相授意日驻华公使,要其利用袁世凯复辟帝制的企图,通过支持来换取更多的利益。

“二十一条”签字后合影

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当面向袁世凯直接提出21条要求,并要其绝对保密。“二十一条”的主要内容有: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加以扩大;延长旅顺、大连的租借期及南满、安奉两铁路的期限为99年,并承认日本在“南满”及内蒙古东部的特权;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附近的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中国的沿海港湾、岛屿概不让与或租借与他国;中国政府必须聘用日本人为政治、财政、军事顾问;中国警政及兵工厂由中日合办,军械半数以上应自日本或中日合办的兵工厂采购;日本有权在武昌与九江、南昌间及南昌与杭州、潮州间修筑铁路;日本在福建有投资、筑路和开矿的优先权;等等。

1月至4月,袁世凯一面命令外交部同日本谈判,一方面暗中逐步泄露内容,希望获得英美的支持来抗衡日本。中国的谈判代表多次拒绝日本的部分要求,中国国内也出现了反日情绪。日本则以武力威胁中国。在日本的威逼利诱下,袁世凯在谈判中作了许多让步。但日本人仍不满意,并于5月7日发出最后通牒,限袁世凯政府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5月9日,袁世凯除对第5款(全文分5款)中的部分内容持保留意见外,全部接受了日本所提的条件。5月25日,外交总长陆徵祥与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和《关于山东之条约》两个条约及交换13件换文。这些条约和换文合称为中日《北京条约》或中日《民四条约》(通称中日“二十一条”)。

日本妄图将中国的广大地区和中国政府控制于手中,妄图把中国变成其独占殖民地的野心昭然若揭。但是,日本人忽略了中国人民在维护民族大义方面的决心和意志。当日本提出“二十一条”的消息传至上海,上海市民群情激愤,立即组织了“国民对日同志会”,发起了抵制日货运动。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并迅速汇成一股反日的洪流。海外华侨也积极支持国内的抗议行动。在全国人民的坚决反对下,“二十一条”未能付诸实施,日本人的阴谋宣告破产。“二十一条”的签订,是以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作代价换来的。从内容上看,“二十一条”可以说在践踏中国的主权和尊严方面开创了近代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