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谋求政治大国的跳板:《日美防卫合作指针》(1978年、1997年)

日本谋求政治大国的跳板:《日美防卫合作指针》(1978年、1997年)

以《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为依据,日本和美国又分别于1978年11月和1997年9月制定了具体的军事合作指导方针,即《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和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对日本遭受入侵时两国军事合作的原则与步骤作了规定。但是由于其订立于“冷战”期间,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它与国际形势不相适应的特征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为此,1994年下半年日本和美国决定修改《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经过多次磋商和修订,1997年9月23日,双方达成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

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立足于构筑稳定的国际安全保障环境,围绕日常及紧急状态下日美两国的作用、合作及协调方法,确定了一般框架并指明了方向。《指针》规定:日美两国政府坚持现行的日美安全保障体制,努力维持各自所需要的防卫态势;日本根据《防卫计划大纲》在必要的范围内保持防卫力量。美国为了承担对日本的义务,要保持核威慑力量,并在亚洲太平洋地区继续部署前线部队,而且还要保持能够用来增援的其他兵力;日美两国政府从平时开始就要在各个领域加强合作,为了进行合作,需要根据日美相互提供物资和劳务协定与日美相互防卫援助协定及其有关规定进行相互支持。它要求日美两国政府一起研究制订日本遭受武力攻击时的联合作战计划和关于周边事态的相互合作计划;日美两国政府为了进行这种联合行动,使自卫队以及美军等日美两国的官方机构和民间机构的合作得以顺利进行并行之有效,需要加强联合演习和训练;另外,日美两国政府为对付紧急事态,从平时开始就要取得有关机构的支持,着手建立日美之间的协调机构。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出炉,源于“冷战”后美国亚太安全战略的调整,也是日本谋求加强军事力量、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的产物。它一公布,就在日本国内及周边引起强烈反响。中国、韩国、朝鲜、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组织均对该指针予以严正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