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海上霸主地位的终结:《五国条约》(1922年)

英国海上霸主地位的终结:《五国条约》(1922年)

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召开的华盛顿会议实质上是巴黎和会的继续。巴黎和会虽然暂时调整了帝国主义国家在西方的关系,但它们在东亚、太平洋地区的矛盾仍然十分尖锐。华盛顿会议的目的是要解决《凡尔赛和约》未能解决的列强间关于海军力量对比和在远东、太平洋地区的利益冲突。会上起关键作用的是美、英、日三国,主要议题之一是限制海军军备。开幕式上,美国国务卿休斯提出4项原则:(1)一切主力舰的建造方案全部停止;(2)先废弃一部分旧军舰;(3)对各国现有海军力量作一比较;(4)以主力舰吨数计算海军力量。按照休斯的裁减方案,美国应淘汰30艘军舰,计845740吨;英国淘汰19艘,计583375吨;日本淘汰17艘,计448928吨;签约后3个月内,美、英、日三国主力舰数量各为18艘、22艘和10艘,吨数各为500650、604450和299700;美、英、日3国主力舰的比例为5∶5∶3,10年内不准补充舰只,吨位不得超过以上限额。休斯的方案在会上只作了较小的改动便获得通过。

12月16日,与会国开始讨论法国和意大利的主力舰比例问题。经过交涉,美、英、日、法、意于20日达成最后协议。同时,有关航空母舰比例以及太平洋上领地和属地的基地防务问题也得到了解决。1922年2月6日,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和意大利5国签订了《限制海军军备条约》(也称《五国条约》)。条约的主要内容是:美、英、日、法、意的主力舰总吨位限额分别为52.5万吨、52.5万吨、31.5万吨、17.5万吨、17.5万吨;禁止建造吨位超过3.5万吨的主力舰,不得装置口径超过16英寸的火炮;航空母舰的总吨位限额分别为13.5万吨、13.5万吨、8.1万吨、6万吨、6万吨,单舰吨位原则上不得超过2.7万吨,不得装备口径8英寸以上的火炮;美、英、日在太平洋地区所占岛屿要塞一律维持现状,不得建立新的海军基地和要塞,但夏威夷群岛、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地除外。《五国条约》是列强彼此妥协的产物,它使美国在海军军备上取得与英国相等的地位,从而结束了英国海上霸主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