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清障机:《荷西条约》(1648年)

荷兰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清障机:《荷西条约》(1648年)

尼德兰,意为“低地”,指中世纪欧洲西北部位于莱茵河、马斯河、斯海尔特河下游以及北海沿岸的地区,包括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和法国东北部的一小部分。尼德兰古代曾由罗马统治,中世纪初期成为法兰克王国和查理曼帝国的组成部分。11~14世纪,尼德兰分裂成许多封建领地,多隶属于神圣罗马帝国和法国。14世纪至16世纪中期,通过中世纪的王朝婚姻关系和王位继承,尼德兰成为西班牙的一部分。

尼德兰的资本主义方式经济发展较早,手工工场发展迅速,资本主义的经营很快建立起来。在北方农村封建关系比较薄弱的地区,还出现了贵族改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土地的现象。尼德兰资本主义的发展因为影响到了西班牙国内的封建专制制度,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西班牙专制主义的压迫和束缚。同时西班牙还在尼德兰实行残酷的宗教迫害,建立宗教裁判所,颁布“血腥诏令”,加剧了人民生活的困苦。面对西班牙的专制统治和宗教迫害,以宗教斗争为先导的尼德兰民众反对封建统治的斗争逐步高涨。

1572年4月,在尼德兰北方各省爆发了全民起义。这是1566~1609年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的重大事件,它揭开了荷西战争的序幕。西班牙统治者镇压起义的企图,在英勇无畏、奋不顾身的人民面前彻底破产,西班牙统治者几乎全部被逐出北方各省。北方革命的胜利和西班牙殖民者在尼德兰南方各省的暴行,促使反西班牙运动进一步发展。1576年9月4日,布鲁塞尔爆发起义,推翻了西班牙在南方的统治。11月8日,南、北各省之间达成实行和解的《根特协定》,成立了全尼德兰联盟,政权转到了三级会议。可是参加三级会议的成员并不代表革命的利益,南方各省在三级会议里的代表都是些反动贵族、天主教僧侣和资产阶级保守派,北方各省革命人民派出的代表居于少数地位,政权落入反动势力手中。他们反对的不是西班牙殖民主义者,而是革命的人民。西班牙总督法尔奈泽乘机于1584~1585年期间对林堡、弗兰德里亚和布拉邦特发起进攻。由于法尔奈泽军队在数量上占优势,加之各地解放力量较为分散,至1585年8月底法尔奈泽占领了几个省。到1586年联省共和国(1581年在北方成立)已丧失许多要塞及弗里斯兰、格尔登涅、奥弗赖塞尔、德伦特一带领土。后来,由于人民英勇奋战和主帅莫里茨·奥朗斯基的高明指挥,共和国军才又重新掌握了作战主动权。1587年同英法订立的同盟也对战争形势趋好起了促进作用。长期的战争和接二连三的惨重失败使西班牙民穷财尽,不得不开始和谈,并于1609年4月9日签订《十二年休战协定》,西班牙在事实上承认联省共和国(亦称荷兰共和国)独立。尼德兰革命在北方取得了完全的胜利,而南方各省则仍处于西班牙统治下。休战协定期满后,战事又起,并成为1618~1648年“三十年战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战争初期,西班牙军队占领了荷兰的许多城市,直接威胁到共和国的存在。但以后几年中,荷兰共和国军收复失地,逐步转入进攻,荷军海军亦连连挫败西班牙海军。1648年《威斯特发里亚和约》的签订结束了“三十年战争”,《荷西条约》也于同年签订。根据这项条约,西班牙正式承认联省共和国独立,尼德兰南方各城市和领土归共和国所有。

通过荷西战争,资产阶级革命取得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胜利,并建立起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为资本主义发展创造一定的条件。荷兰在独立后迅速崛起,很快成为东西方贸易的霸主、欧洲金融中心和世界性的“海上马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