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屠宰检疫

6.2 屠宰检疫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人员对猪、牛、羊等偶蹄动物进行验证查物,证物相符检疫合格后方可入厂(场)屠宰。宰后检疫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