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注意事项

6 注意事项

6.1 为使检测获得正确结果,请在检测前仔细阅读说明书。

6.2 严重溶血或严重污染的血清样品不宜检测,以免发生非特异性反应。

6.3 勿用90°和130°血凝板,严禁使用一次性血凝板,以免误判结果。

6.4 用过的血凝板应及时在水龙头冲净血球。再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冲洗2 次,甩干水分放37℃恒温箱内干燥备用。检测用具应煮沸消毒,37℃干燥备用。血凝板应浸泡在洗液中(浓硫酸与重铬酸钾按1∶1 混合),48 h 捞出后清水冲净。

6.5 每次检测只做一份阴性、阳性和稀释液对照。

“-”表示完全不凝集或0%~10%血球凝集。

“+”表示10%~25%血球凝集。

“++”表示50%血球凝集。

“+++”表示75%血球凝集。

“++++”表示90%~100%血球凝集。

6.6 用不同批次的血凝抗原检测同一份血清时,应事先用阳性血清准确测定各批次血凝抗原的效价,取抗原效价相同或相近的血凝抗原检测待检血清抗体水平的结果是基本一致的,如果血凝抗原效价差别很大用来检测同一血清样品,肯定会出现检测结果不一致。

6.7 收到本试剂盒时,应立即打开包装,取出血凝抗原瓶,用力摇动,使粘附在瓶盖上的红细胞摇下,否则易出现沉渣,影响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