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结果判定
2025年10月13日
3 结果判定
3.1 按以下标准判定红细胞凝集程度:“++++”—100%完全凝集,红细胞均匀地分布于孔底周围;“+++”—75%凝集,红细胞均匀地分布于孔底周围,但孔底中心有红细胞形成的针尖大的小点;“++”—50%凝集,孔底周围有不均匀的红细胞分布,孔底有一红细胞沉下的小点;“+”—25%凝集,孔底周围有不均匀的红细胞分布,但大部分红细胞已沉积于孔底;“-”—不凝集,红细胞完全沉积于孔底成一圆点。
3.2 操作方法2.1 的结果判定:稀释液I 对照孔不凝集、标准抗原阳性孔凝集试验方成立。
3.2.1 若只第一排孔凝集,其余4 排孔不凝集,则被检样品为口蹄疫A 型;若只第二排孔凝集,其余四排孔不凝集,则被检样品为口蹄疫O 型;以此类推。若只第五排孔凝集,其余四排孔不凝集,则被检样品为猪水泡病
3.2.2 致红细胞50%凝集的被检样品最高稀释度为其凝集效价。
3.2.3 如出现2 排以上孔的凝集,以某排孔的凝集效价高于其余排孔的凝集效价2 个对数(以2 为底)浓度以上者即可判为阳性,其余判为阴性。
3.3 操作方法2.2 的结果判定:稀释液II 对照孔不凝集试验方可成立。
3.3.3.1 若第一排出现2 孔以上的凝集(++以上),且第二排相对应孔出现2个孔以上的凝集抑制,第三、第四排不出现凝集判为口蹄疫O 型阳性。若第三排出现2 孔以上的凝集(++以上),且第四排相对应孔出现2 个孔以上的凝集抑制,第一、二排不出现凝集则判为猪水泡病阳性。
3.3.3.2 致红细胞50%凝集的被检样品最高稀释度为其凝集效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