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贯珠集》纲目新说
2026年07月20日
三、《伤寒贯珠集》纲目新说
虽然正如前文所述,“正治、权变”诸法并非治法,但作为一种分类方法,仍然有效地按证候产生特点将《伤寒论》条文进行了分类。具体说来,正治法概括了太阳、阳明、少阳等经本经受邪或兼他经共病的一类证候;权变法概括了需要联系体质、环境、气候,根据三因制宜理论整体辨治的一类证候;斡旋法概括了虽然治疗大法正确,但由于太过与不及所致的一类证候;救逆法概括了由于失治误治所致的一类证候;类病法则概括外感病中非由“伤寒”所致的一类证候。由于同一类证候有其产生的相同基础、相似病因病机,可以将这些证候名之为“类证”。以此为纲,统率其下各具体的证候和处方用药,即方证。如太阳正治法就包括了太阳病脉证、(太阳)合病证、伤寒受病阴阳不同证。太阳病愈时日及欲解之候与传经之证等多种证候。再根据上述证候的不同特点,又分为桂枝汤方证、麻黄汤方证及葛根汤方证、黄芩汤方证等具体证候。这样分类,以类证为纲,以方证为目,纲目分明,更能突出仲景制方本意,即各随其证,随证治之的辨证论治思想,能够针对不同的证候选用相应的方药治疗。(https://www.daowen.com)
本书“少阴篇”下列有清法、下法和温法,厥阴篇下列有清法和温法,认为是按治法分类本无可非议,但换一个角度看,因为法随证立,所以这些治法下所列的证候均有其可清、可下或可温的相同病理机制及临床表现,同样可以认为是按类证分类。至于“太阴篇”,分为脏病、经病、经脏俱病三类,更是按类证分类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