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篇尤怡的注疏特点分析

二、《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篇尤怡的注疏特点分析

尤怡对《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篇的注疏,重在医理和方解的连续性。尤氏注文,不完全按照仲景条文逐一注疏,通常会根据原文连续的若干条文组织一段文字以注解,或条文之间的注疏有承接之意,并相对完整地描绘一段医理或证治,这是尤怡注疏《金匮要略》的一大特色。笔者力求在尤怡的段落注疏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厘清尤氏对张仲景痰饮理论体系及证治的法、方、药的阐发。

尤怡对《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篇的注疏体现了对张仲景痰饮思想体系的诠释和发挥。经文本对比,其他《金匮要略》注家大多数更重视随文注解,也就是一个条文之后跟着进行注解,例如赵以德《金匮方论衍义》、徐彬《金匮要略论著》、魏荔彤《金匮要略方论本义》、李彣《金匮要略广注》、程林《金匮要略直解》等。随文注解的优点在于重视《金匮要略》每一个条文的释义,缺点是无法统领张仲景整篇的精义,会忽略条文之间的医理联系。其中李彣《金匮要略广注》,在每一篇的开篇进行一大段开阔性的解说,就是为了弥补随文注解的缺点。尤怡没有选择类似李彣注解《金匮要略》的方法,而是对于相类似的条文进行归类,承上启下地注疏条文,凸显几个条文在一起的整合意义,以及其相互间的联系。

尤怡对《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的注文框架大致分为两大部分:痰饮理论体系相关注文和痰饮证治方药注文。痰饮的理论体系注文,尤怡重点分析了三个内容:四饮体现的归类和对四饮的表现机制阐发;对“水在五脏”的阐发,吸取了部分易水学派的脏腑理论思想;对历代存在争论的“留饮”“伏饮”进行辨析。以下简要阐述之。

1.四饮总述注疏分析 《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的第1、第2条文为痰饮总述条文,是对痰饮分类体系的整体叙述的阐述。条文1、2是一问一答的方式,分两次应答,条文1是四饮的命名,分别为痰饮(狭义的痰饮)、悬饮、溢饮和支饮;条文2在于对四饮进行深入地描述,包括病理和病证。尤怡认为条文1、2从逻辑上是不可分开的整体,故此,将此两条文合并注疏,阐发四饮分类体系。

(1)“四饮何以为异”注文分析:尤怡对于四饮中的狭义痰饮则笔墨较多,阐发周详;对四饮中的悬饮、溢饮、支饮,发展前人论述,抓住主证,一目了然。以下分别对“四饮何以为异”的注文进行分析。

1)狭义痰饮的注疏,多有阐发,注重脾胃:狭义痰饮的成因主要来自脾胃运化水谷功能的不足,并充分解释素盛今瘦等临床见症。从尤怡注文中可见,其认为痰的形成是平素饮食入脾胃,不能散精,化而为痰,属于脾胃运化、输布精气能力低下;饮的形成是平素饮水,水入脾胃,不能输布水之精气,凝而为饮。总之,痰饮是平素饮、食入脾胃之后,所化之精气、津液,由于脾胃的输布运化功能不足凝结而成。“素盛今瘦”是因为机体精津全部转化为痰饮,而不能滋养人体反而下走肠间。另外,尤怡认为痰饮有内外的关系,“痰积于中”,在内,“饮附于外”,在外,在内的痰与在外的饮两方面的相互作用产生痰饮。

尤怡关于狭义痰饮的理论可以追溯到《素问·经脉别论》的精辟论述。正常的水液气化机制,津液来源于饮食水谷,为“饮入于胃”,在脾胃的运化下形成,也就是胃的“游溢”和脾的“散精”。同时还有肺、膀胱等的参与,在整个过程中的关键脏腑是脾胃。

尤怡注文明显吸收李中梓和喻昌的理论。李中梓认为痰饮产生是脾土功能虚弱,造成“清者难升,浊者难降”的局面,并在中膈停滞成痰饮。喻昌则认为痰饮为患,“未有不从胃起者”,认为胃是痰饮形成中的关键脏腑。尤怡总结前人的精辟论断,认为痰是胃不能散谷精引起,揭示胃功能的虚弱;饮是脾不能输水气引起,揭示了脾功能的虚损,认为痰饮的状态是精津“凝结而不布”。

2)悬饮的注疏,吸收徐彬理论,进一步发展:尤怡对悬饮的注疏体现在抓住主证“咳唾引痛”,其机制为水饮流溢于胁下,笔墨不多但深刻揭示悬饮一证的关键所在。尤怡引用了徐彬对悬饮“水多而气逆”和“水为气吸不能下”的理论,将其应用到除了悬饮之外的溢饮和支饮的机制分析。尤怡认为人体中位于上部的痰饮为患的悬饮、溢饮和支饮都属于“饮水流溢者”,其原因在于痰饮之水泛滥而上气冲逆。因此在悬饮的注疏,尤怡认为从机制上而言,悬饮与其他三类并没有本质区别,而表现出来的临床症状则有突出体现。

3)从水饮流溢以注溢饮:尤怡对溢饮的注疏体现在抓住主证“归于四肢”和“溢于四旁”。如上悬饮所述,尤怡将徐彬水多气逆而不能下的理论也应用到溢饮中。其特殊之处在于,溢饮是气逆上吸不能下之水饮流溢四旁,归于四肢。

4)全新角度,从本义注疏支饮:尤怡注解“支饮”提出了新颖的论点,认为是水饮“附近于脏”,而且位置“不正中”,脏腑的痰饮,是广义痰饮的别支或分支。尤怡注文认为支饮是广义痰饮偏结,位置上附心肺。从“支”的原意认为,支饮是依附在心肺,而别开枝节之广义痰饮。从张仲景同时代的文献中可以看出在汉代对“支”字的使用。例如,许慎的《说文解字》曰:“支,去竹之枝也。从手持半竹。”从篆书结构上言,象形字“支”是“竹”字的一半,用手抓着(用于支撑身体)。以上都说明“支”与“枝”,“分支”和“支撑”等文意有密切的联系。故此,尤怡对“支饮”的解释,不回避原意,探索张仲景时代的用意,力求更近于仲景之意。尤怡选择了“分支”的词义,认为支饮是痰饮近于脏而不直接中脏,同时依附于心肺,也就是没有直中心肺,而依附心肺。另外,从尤怡对“水在肝”一条的注解,可以侧证其对“支”的理解:“水在肝,故胁下支满,支满尤偏满也。”尤氏所指“偏满”仍然是“偏支”是有所附着,旁偏支出的解释。如上所述,尤怡发展了徐彬的说法,认为气逆上吸水饮不能下,偏结心肺就是支饮。

(2)其他注家注文对比分析:赵以德的注疏多取类比象,并且引用五行分析,显然受到金元时期医学思想影响。例如,赵以德从“水走肠间”开始分析大小肠在五行中的属性,认为大肠属金,主气,而小肠属火,当痰饮发生集聚时,痰饮之水和大小肠之火气相搏,水则走肠间,而“素盛今瘦”是直接为痰饮造成。赵氏从脏腑的五行属性进行分析,引用《素问·经脉别论》关于水液运行的论断以注痰饮。赵氏重视脾土和肺金的运行,认为饮食摄入之水,或因脾土壅塞,或因肺气涩滞,出现流溢处停积而成痰饮,其形象地认为是洪水泛滥。

沈明宗认为四饮皆从胃出,而不再细分脏腑,但沿用赵以德对《素问·经脉别论》的论述,对四饮则随张仲景文而解。

徐彬注文则认为痰与饮本为二物,将痰和饮分开,认为痰和饮是形成痰饮的两个因素,日用之饮和原本中有痰湿相合而为痰饮。徐氏的内痰外饮之说被尤怡所用。徐氏论悬饮认为,水饮流胁下是因水多而气逆,水被逆气所吸不能下,该理论被推广。尤怡发展其说,认为“水多气逆”和“水为气吸不能下”是痰饮之水高位为患的原因,当水多气逆出现之后,痰饮之水流于胁下,成为悬饮;归在四肢,则成为溢饮;偏结心肺则成为支饮。此三者的本质都在于痰饮之水被气所吸附而不能下行,尤怡认为其区别在于表现,如悬饮是“悬于一处”,溢饮是“溢于四旁”,而支饮“偏结而上附心肺”者,则为支饮。徐彬的注文还认为“素盛今瘦”区别于脾胃证的“忽肥忽瘦”,痰饮引起的“素盛今瘦”具有“一瘦不复”的性质,也就是不会来回出现反复交替的身体盛和瘦的变化,其注解同样也没有深入探讨“素盛今瘦”的机制。相比许多注家注重“素盛今瘦”的症状,徐彬和尤怡则更重视探讨其机制。故此,徐彬注文与尤怡脉络最为接近。

程林则引用《圣济总录》以三焦运行机制来解释四饮机制。虽然沿用赵以德引《素问·经脉别论》的论述,但更多从三焦论述。其引用《脉经》《千金翼》认为痰饮为淡饮而不应该黏稠走肠间的论断被后世弃用。

魏荔彤论述较多,将痰饮定位为脾胃虚寒之证,痰为物化之病,饮为物不化之病。魏氏认为本篇谈饮多而言痰少,此观点被后世许多注家接受。魏氏还推测张仲景四饮是由浅入深,因此告诫后世医家以防微杜渐的思维看待痰饮病。

李彣注文采取“支撑”之意来解释“支饮”,并引用《伤寒论》“心下支结”和水在肝出现“胁下支满”,认为是有支撑自觉感受。显然李彣对支饮的解释与尤怡形成对照:尤怡认为支满的“支”体现是脏腑和饮之间支属关系,更倾向于解释支饮内在机制或者形态;而李彣对于支饮“支”的解释,则着重于支饮的症状表现出“支撑”之感的状态,属于支饮的一种外在的表现。李氏注文多引用《内经》说理,但也接受李时珍的“五饮”分类,增加留饮。

高学山说理大多为前人所述,但描述四饮之异则多从自身临床经验谈论,论述周详。高氏仍然坚持四饮的分类体系,认为饮久为留,饮深为伏。

2.“水在五脏”的注文分析 尤怡将《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篇的第3、第4、第5、第6、第7条文进行了合并注疏,归为一组条文,是对“水在五脏”的总体注疏。条文3、4、5、6、7所涉及内容的共性在于痰饮和五脏的关系,在文中张仲景用“水”来表达“痰饮”,尤怡在注疏中认为“水即饮也”,这5条条文都在解释“水在五脏”,也就是五脏有痰饮的表现,对“水在五脏”的注疏尤其重视产生和症状表现的本质和机制。

尤怡对《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篇的第13、第14条文合并注疏说明“肺饮”和“支饮”与“水在肺”有紧密的联系。“肺饮”和“支饮”同组出现体现了尤怡从肺脏的痰饮发生机制出发,认同这两者的共性,属于同一组内容。

(1)五行学说与《心典》“水在五脏”注文:五行理论是古人在长期的生活和实践过程中,基于对大自然观察和抽象,逐渐形成的理性概念,通过识别归纳各种事物的自然属性,形成一种独特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了解世界。五行理论可以从《尚书》找到最初的阐述。《尚书·洪范》最早对五行进行论述,认为五行由“水、火、木、金、土”组成。水的特性是“润下”;火的特性是“炎上”;木的特性是“曲直”;金的特性是“从革”;土的特性是“爰稼穑”。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之义》进一步对五行理论做了系统的叙述。汉代班固《白虎通·五行》对五行相生相克做了全面而形象的解释。隋朝萧吉撰写《五行大义》,大量引用前人典籍,将五行理论进一步在术数领域进行应用。

五行理论应用到中医领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根据张其成的考证,一般认为汉代初年的马王堆医学帛书先于《内经》,虽然有五行的痕迹,但还没有系统的五行学说。《内经》则开始有医学范畴的“五行—五脏学说”,做了五行和五脏的配属: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肾—水。后世医家在《内经》基础上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五行学说。邓铁涛认为中医“五行学说”的发展没有停留在《内经》时代,后世医家认识到“五行学说”的精髓,更强调脏腑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在金元时期,“易水学派”的脏腑理论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根据邓铁涛的观点,自明清以来,中医脏腑学说成为医学学术的主流,但由于五行和五脏的配属关系不能完全有效地解释脏腑功能与脏腑间关系。随着清代温病的发展,中医界有了对人体生理、病理的新认识,中医五行学说让位于阴阳、气血、经络等具体医学理论。但无论如何,五行理论对于中医的发展以及五脏生理病理的诠释,有重要的地位。

尤怡《金匮要略心典》对“水在五脏”的注疏娴熟地运用了五行学说,其不仅仅利用五行和五脏的配属关系,而且还研究了病理产物的痰饮与五行所配属的脏腑之间的关联,这两者之间在五行理论体系的范畴中如何生克制化,以说明水在五脏的内在机制。

尤怡对条文3“水在心”注文诠释了五行水与火的关系。病理的痰饮之“水”显然具有五行水的属性,也属“火”,于是当水在心时,则出现了病理的水火相克关系。基于水火的相克关系,尤怡解释水之心的各种表现。水在心而短气,是水火相克,也即是痰饮之水上逼火脏之心,使得心火不得伸张,则出现短气。喻昌在《医门法律·痰饮门》论述“火郁于内,气收故筑动短气”,也揭示了水火相克,心火被水郁而短气的机制。从尤怡注文可见,其继承了喻昌观点,并加以发挥。

尤怡对条文5“水在脾”注文着眼于痰饮之水盛反侮脾土。脾为痰饮水困则少气,水饮浸淫肌肉而出现身重。脾土在健运的情况下本可以制约泛滥之水,但由于水在脾,且水气盛,则困脾之水反侮脾土。(https://www.daowen.com)

尤怡对条文6“水在肝”与“易水学派”的脏腑理论一脉相承,重视肝脏与肝经、胆经的联系。易水学派开创者张元素,重视五脏六腑辨证,也多结合五行之说。张元素《医学启源·五脏六腑除心包络十一经脉证法》认为“肝之经……风,乙木也”;“胆之经……风,甲木”。张元素认为肝病实证会出现两胁下引痛,喜怒;虚证则如人将捕之;肝气逆则出现头痛、耳聋、颊赤。张元素还对肝病脉证多有阐述。

尤怡继承了易水学派关于肝胆及经脉的理论,在“水在肝”的注文中还体现出尤怡对肝木与肺金相克的理论阐发,作为对易水学派脏腑理论的发展。尤怡继易水学派理论,认为肝脉布于胁下,水在肝则出现胁下支满;也因水在肝则肝木邪气盛,反侮肺金之气,而肝脉上注肺,所盛肝木痰饮邪气循经反侮上注肺,出现“嚏则相引而痛”。

尤怡对条文7“水在肾”的机制认为在于肾水泛滥上克心火,两者属于五脏之间直接的生克关系。尤怡言“心下悸者,肾水盛而上凌心火也”,说明了“水在肾”时痰饮泛滥,上凌火脏之心,而出现心下悸动不安。痰饮“悸”的症状,在“水在心”和“水在肾”都提到了,究其原理却有不同,前者是痰饮之水邪与心火的矛盾;后者是泛滥的肾水形成邪与心火的矛盾。

尤怡对条文4和条文13、14的解释,共同说明了“水在肺”与“五脏独有肺饮”的密切联系。首先,尤怡认同徐彬的见解,认为“水在五脏”其实并非真正五脏中能蓄有形之水,而是饮气或者痰饮之气侵犯。第二,分析尤怡对“水在肺”的注解,较徐彬的论述更进一步发挥。尤怡认为“水在肺”分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如徐彬说的肺不聚有形的水,而是痰饮之气的侵袭,也由于肺主气而司呼吸,而痰饮之气侵袭肺的时候出现“气水相激”,从而痰饮之气随肺气游走,出现“水从气泛之”;第二个层次是“水独聚肺”,这个层次显然是肺脏出现有形的痰饮聚集而非痰饮之气“泛之”了。因此,尤怡认为“水在肺”呈现了轻重不同的程度,轻则水气凌肺,重则痰饮聚肺。另外,尤怡论述“肺饮”时说:“肺饮,饮之在肺中者。五脏独有肺饮,以其虚不能受也。”这与“水在肺”的第二阶段相呼应。第三,尤怡指出“支饮上附于肺,即同肺饮”。这个观点与程林的观点相类似,但深层的意义却完全不同。其类似在于尤怡认为仅仅在支饮上附肺的时候等同于肺饮,其他情况却为不同,再加上前面所述的“水在肺”和“水独聚肺”的情况,显然是扩展了程林论述的范围。因此,从尤怡的注解上看,其认为“水在五脏”并非有形的水蓄在五脏之内,而是侵袭,是“在”。但是“水在肺”则可是侵袭,也可以是有形的痰饮集聚。

尤怡认为“肺饮”与其他水在脏不同,肺饮是“饮之在肺中者”,而且“五脏独有肺饮”。肺饮涉及支饮,认为“支饮上附于肺,即同肺饮”,从理论上揭示支饮与肺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对第4条“水在肺”的注解中,尤怡提到了“水独聚肺”,由此可见,“水在肺”“肺饮”和“支饮”是一脉相承,机制联系甚多。王雪华认为:肺饮是支饮的轻证,在临床上肺饮和支饮常见于慢性肺病的缓解期,较为轻微,属于痰饮的范畴。

(2)其他注家注文对比分析:赵以德将水在五脏的条文分开注疏。赵氏对水在心的注疏论述了心火和痰饮之阴邪的关系,后世注家包括尤怡的注文,大多从此处获得启发;水在肾也论述心火的因素;水在肝则重视两胁肝胆经脉的循行表里,徐彬与尤怡也部分受此影响;水在肺,赵氏则横向联系了肺痿的证候。

沈明宗对水在五脏则是合并注疏,在注疏中重视脾胃,以脾胃作为中心关键之处来解释水在五脏之证。

徐彬对水在肾则重点联系《水气篇》进行论述,认为,此处仍然是非有形之水,从无形之痰饮来解释对五脏的依附。

程林与李彣对此5条解释简洁,多出《内经》。

高学山将此5条与四饮分类结合注疏。例如,高氏提出第3、第4条“水在心”“水在肺”合并为支饮;条文5“水在脾”认为是溢饮;条文6“水在肝”则为悬饮;条文7“水在肾”则认为是四饮之外另有一证。高氏注疏与前人不同,然需进一步商榷。对于条文13、14,大多注家从支饮出发解释水在肺。

3.留饮、伏饮注文分析 尤怡对《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篇的第8、第9、第10条文合并注疏说明“留饮”,将条文11注疏,说明“伏饮”。这4个条文重点在辨析“留饮”和“伏饮”的问题,属于同一组内容。“留饮”和“伏饮”是不是属于痰饮分类的一种,能否与四饮相提并论,一直以来是历代医家研究的焦点。尤怡对8、9、10、11四个条文的注疏提出了个人的观点,其不认为“留饮”和“伏饮”是四饮之外广义痰饮的另外分类。

(1)留饮、伏饮之说:留饮和伏饮历来有不同的说法,焦点集中在留饮或者伏饮是不是在四饮之外的第五或第六个分类。《内经》没有“留饮”说法,而《神农本草经》有“留饮”,其言“大病之主,有中风……消渴、留饮、澼食”,可见其将留饮与中风、消渴等疾病并列,同时因为《神农本草经》中无“痰饮”“支饮”“悬饮”和“溢饮”的有关记载,可以推断此处的“留饮”即为广义饮病的病名。此后许多医家将伏饮或者留饮定义为四饮之外的单独分类。最著名的属唐代《备急千金要方》的“大五饮丸”,孙思邈将大五饮丸应用于5种痰饮,即留饮、癖饮、痰饮、溢饮、流饮。后世部分医家受此条影响,认为《金匮要略》中提到的留饮应该是广义痰饮范围内的一个分类。例如,李时珍认为伏饮是一个单独类别,其观点被清代《金匮要略》注家李彣所用,清代高学山也持此观点。明代李梴认为“五饮六证”的留饮、伏饮合为一证,皆饮水、茶、酒而停积不散加外邪生冷七情相搏成痰。明代孙一奎支持6种分类学说,《赤水玄珠》卷六称饮有6种,即悬饮、溢饮、支饮、痰饮、留饮和伏饮。而清代喻昌对孙思邈的说法不以为然,《医门法律·痰饮留伏论》认为,后世医家的“五饮六证之说”是对《金匮要略》痰饮分类体系的曲解。

然而,对于痰饮的分类至今仍然有着激烈的讨论。例如现代的研究中,陈萌等认为四饮虽然区分了痰饮的停留部位,却不足以反映痰饮的病理特征,于是痰饮又有了留饮、伏饮之分。其认为广义痰饮有两种划分方式,一种是四饮的划分方式,另外一种是留饮和伏饮的划分方式,其中常见的四饮变身留饮,特殊的痰即成伏饮。

(2)尤怡注文之留饮、伏饮分析:尤怡的注文认为留饮和伏饮没有脱离四饮的范畴。留饮是痰饮“留之不去”,而伏饮则是痰饮“伏而不觉者,发则始见”。因此,留饮和伏饮是痰饮的不同状态而已,也就是痰饮的停留或者潜伏,而不是新的痰饮类别或者病证。近代秦伯未在《金匮要略简释》中提到四饮是以症状命名,在《备急千金要方》中的留饮、澼饮、痰饮、溢饮、流饮以及《金匮要略》中的留饮、伏饮等名称,其实是痰饮一种。

尤怡注疏留饮和伏饮重视病机的论述。留饮的病机即是痰饮留在机体而不去。背寒冷如掌大是因为痰饮停留之处,阳气不入而寒;胁下痛引缺盆的病机在于痰饮停留在肝而气运于肺;咳嗽则辄已是因为痰饮被气击而欲移;胸中留饮而气短是因为气为饮滞,渴是因为痰饮凝结使得津液不能周布,四肢历节痛是因为风寒湿在关节。

尤怡认为伏饮的病机是痰饮潜伏在身体内未被发现,只有发病时才表现出来。伏饮出现身热、背痛、腰疼的症状,尤怡认为这些类似外感的症状,还兼见喘满、咳唾,与《活人书》中描述的“痰之为病”出现的令人“憎寒发热,状类伤寒”的情况类似。伏饮机制是伏饮发后上逼津液通道,外攻经隧。从尤怡的注疏中看出,其认为伏饮未发时是不被察觉的,发作后方有外证,其重视伏饮“伏”的含义。对比历史上的论注,可见此条众说纷纭。

(3)其他注家注文对比概说:赵以德注文分留饮在不同的身体部位,即心、肝、胸以注疏条文。对于伏饮,赵氏重视痰和饮的区分,认为痰和饮应该有阴阳水火之分:痰从火而上,熬成浊;饮由水湿留积,不散而清。这与赵氏受到金元时期痰理论的影响有一定的关系。

沈明宗将条文8、9、10合并注疏,认为此3条说明了痰饮之邪随虚而入,用宗气理论解释胸背不温的症状,并从而将留饮分入四饮体系。对于伏饮,沈氏从伏饮招邪的角度解释各种症状。

徐彬受赵以德影响,也从不同部位论释留饮。其认为留饮是可去的痰饮,只是暂时留住而已。对于伏饮,徐氏认为张仲景所描述的伏饮症状与支饮符合,只是“不即发”。伏饮平素可表现为痰、满、喘、咳,而吐则可以是表证俱发的标准。

魏荔彤对留饮的病机解释从《易》的角度进行注疏。对于伏饮,魏氏提出伏饮为患深远,并警示医者要早辨伏饮的脉证以防痰饮为患深入。

李彣引用李时珍的观点,认为留饮是广义痰饮的一个分类,赞同李时珍将痰饮分为留饮、悬饮、溢饮、支饮和伏饮,而痰饮是这五者的总称。李氏认为伏饮的机制是饮潜伏于中,但有外证表现,是痰饮流患心下的一种。这与尤怡的对伏饮“伏饮未发,发后方有外证”的观念有较大的出入。

高学山提出了伏饮是一个新的病证,认为四饮之外还应该有伏饮一证。

《金匮要略·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篇所述痰饮证治理论体系,全面系统论述了痰饮病因病机、治法、方药。张仲景理论在唐、宋、金、元时期受到重视,痰饮理论也随之不断发展。各医家逐渐加深对痰饮的认识,扩展了痰饮理论的研究范围,从专注研究痰饮病的治疗扩大到研究其他杂病病种的痰饮证,也就是病因病机学范畴的痰饮。宋金元时期,内科杂病理论大为发展,逐渐形成诊治杂病的痰理论。到了明清时期,痰饮和痰理论被不断深化和归纳,并且有不少新发现。现代中医学者逐渐将痰饮理论研究应用于病因病机学和临床诊治,促进了现代中医的发展。在整个痰饮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尤怡是清代深化、归纳痰饮理论的集大成者,其对痰饮辨证论治的思想有突出的特点。

(节录自博士论文《尤怡对〈金匮要略〉痰饮理论的阐发及其证治思想研究》,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