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与养老结合的现状及意义
(一)什么是医疗养老结合服务
医疗养老结合服务指通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整合,实现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活动(医疗与养老结合定义DB37/T2721-2015)。
医疗养老结合服务分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与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三种类型。其一,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包括自建和引入外部医疗机构两种方式。其中,床位数量为200张以下的可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床位数量达到200张(含)以上的可申请设立护理院,有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康复医院。不具备内设医疗机构能力的养老机构,可委托符合要求的外部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其二,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包括通过医疗机构创办和增设的方式设立养老机构。县以下专科医院或乡镇卫生院依托现有医疗资源开办养老机构是医养结合的主要形式。一般认为,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投资建设成本与运营成本较低,是医疗与养老结合的最佳方式。其三,医疗与养老协议合作,即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与周边社区卫生机构合作。养老机构不单独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也不申办养老机构,两个机构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合作,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直接由签署合作协议的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机构的养老服务直接交由养老机构承担。双方各自独立运营,非核心业务由对方负责承担。
(二)医疗与养老结合的现状
应该辩证地看待目前医疗与养老结合管理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现行医疗与养老结合管理体制的优势:一是制度的优势。鉴于医疗与养老结合涉及机构设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长期照护等级评定、照护机构资格、长期照护资金支付与管理等复杂性、长期性问题,由人社、卫健、民政分责管理更便于操作与实施。二是专业的优势。不同的职责范围需要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医疗行业、服务领域,还是长期照护保险的实施,都对专业性有极强的要求。横跨多领域的专业管理应该由多个部门共同进行,以此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政策连续性的优势。体制机制的建立需要时间、人员、制度的磨合,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有着丰富的运行经验,可以保证医疗与养老服务制度的持续运营。
现行医疗养老结合服务体制的不足:一是机构设置与认定烦琐,医养结合成本高。如某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认定流程包括认定范围、认定条件、认定资料、认定流程4个方面共计36条规定,其中,认定条件有12项。二是隶属关系交叉复杂,医养结合效率低。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种类多,医养结合落地难。
(三)医疗与养老结合的意义
医疗与养老结合的意义在于解决了长期以来医院不能养老、养老院不能治病的问题,并且能够发挥医保基金的作用,为长期患老年性疾病的老人安享晚年生活提供了医疗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不仅是一个制度的创新,更是一种服务的创新。我国医疗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将对社会经济转型发展、重构个人财富结构产生深远影响。实行医疗与养老相结合还有以下原因和意义:一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目前全国每6个人中就有1名老年人,2020年老年人占比将达到20%,到2040年全国人口与全国老年人口的比例将达到3∶1;二是老年人患病率高于普通人群,对医疗服务依赖性更强;三是小病大治,长期压床,大型医院资源更为紧张;四是养老床位大量空置,很大原因是医护配套的欠缺;五是医养结合已成为近期政策的重点方向之一。
国务院各相关部委高度重视医疗与养老结合。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医疗与养老结合的五大重点工作方向。随后民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作出《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并公布了《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共计36项,推动医养结合逐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