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业信息化发展现状

一、养老服务业信息化发展现状

概括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现状。从国家层面上,“十二五”期间民政部在中国社会福利中心、中国社会福利协会的协助下开展了“社会福利机构示范项目”,五年中为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配发了视频终端。在系统平台建设方面,通过中央政府采购,建立了“国家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系统”“国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这三个系统为国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在地方和企业层面上。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等地政府和企业进行了探索和尝试。目前,北京市的“一卡通”管理系统、上海海阳养老事业发展中心运营良好,山东省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运营步入良性发展阶段。政府产业政策导向吸引和催生了一大批高科技企业进入养老信息化领域,东软熙康、郑州大象通讯、日本NEC公司(济南)、北京太和软件等从系统到终端全方位进入养老服务信息化。还有些企业从健康医疗领域进入,例如,益体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海思康利(北京)新技术有限公司、青岛乔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康泰医学系统有限公司、三开(北京)科技大学有限公司。

我们对这些企业产品服务的领域做了统计:

养老信息服务综合提供商有:北京合众孝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友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海阳老年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亲仁健康管理机构、北京天益明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一健通养老服务投资有限公司。

养老信息综合服务提供商产品领域统计:

(一)政府重视资金投入,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快速发展

“十二五”期间国家投资六千多万元,搭建起了国家级养老服务信息管理体系框架。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原则,国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成效十分明显。下列表格,是国家养老机构数据库某个地区2015年2月28日与2015年12月17日的数据对照。

某地区养老机构数据库2015.2.28与2015.12.17数据对照

(续表)

(二)养老机构管理系统、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多样化发展。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信息化发展模式

目前,有国家知识产权的养老机构管理系统多达数十家,很多地区占相当比例的养老机构实施信息化管理。有些地方还积极探索智能养老院管理方式,在烟台社会福利中心,他们的智能养老管理系统,一次投资600多万元,对1 000张床实施信息化管理,其中引进了六台国产的健康体检机,体检机10分钟内对老人的各项指标进行系统检查,录入管理系统,随时查询身体各项指标,养老机构信息化、智能化服务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在居家养老信息服务方面,政府、社会、企业都表现出了很高的热情。这里有一组数据代表了政府对居家养老信息化的重视程度。北京市政府一次投资3 000多万元,建成了集成老年消费、公交乘车的一卡通,将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全部打入老年一卡通,政府购买服务实现了由为老年人“端菜服务到点菜服务”的转变。

山东省在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开创了中国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的先河,自2013年提出建设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以来,到2015年10月份,全省已经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89个,省级财政对每个县资助了10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的软、硬件建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山东省投入使用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有20多种,家政服务企业借助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由分散的个体服务到系统的整体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也由发钱到购买服务的转型,居家养老信息平台改变了养老服务模式,社区居家养老O2O的模式逐渐形成。

(三)智能终端功能齐全、形式多样,惠及千家万户。软、硬件一体化发展,智能终端推动行业需求

近几年,国内涌现出了许多具备系统解决方案和终端产品设备的企业:北京凯思昊鹏软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凯希达网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武汉五心养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享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伟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摩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东方博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底,全国部分智能终端统计的情况:

按老年人需求分类:

终端产品按单一功能分类:

表1

表2

表3

(四)国家加快了智能养老信息惠民试点

去年年底,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开展了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山东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经信委、财政厅、公安厅、卫生计生委在综合考虑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基础上,对试点单位进行了筛选。全省确定试点单位养老机构9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9个、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8个、智慧社区2个。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养老服务业处于培育发展阶段,缺乏发展信息化基础。信息是手段,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信息服务是产业发展到高级阶段的服务方式。目前,养老服务业仍然处在培育发展时期,信息服务作为产业的发展工具,在养老服务业态发展不充分,养老服务实体不完善的情况下,养老服务信息化应该以探索、试点为主,要选择信息化试点单位,开展智能养老信息惠民试点,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从目前的行业发展状况看,“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信息化不易大规模投资,要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投资、探索试点。二是运用信息化服务手段与老年人服务需求之间的差距。信息服务是高端服务形式,要有成熟的产业形态,还要有用户需求,更要有服务项目。从目前老年群体的文化结构、消费理念、支付能力来看,信息化服务需求不足。对文化基础较弱,接受新生事物较慢的老年人来讲,信息服务是一个高端的消费方式,养老服务信息化市场是老人子女的市场,老年人不具有使用信息服务的条件。三是信息服务营利模式受限于养老服务业发展阶段。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模式还没有形成,居家养老服务才刚刚起步,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都有待研究、探索、总结。在养老服务实体组织形态、盈利模式不确定的情况下,信息服务作为高端服务方式,将受限于实体组织的发展,只能借助实体组织的发展方向,形成信息服务模式。养老服务业信息服务不能超越实体组织经济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