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探索实践

二、长期护理保险探索实践

(一)上海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践

2016年底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试点期为两年,于2018年底结束。这个试点办法有以下六个特点:一是明确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概念。即以社会互助共济的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其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二是明确了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长期护理保险的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各负其责,市、区医保局负责辖区内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制定与管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监督与管理,并参与老年人需求的统一评估,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老年人照护进行统一需求评估工作。三是对筹集基金的标准及实保对象进行分类。单位职工按医保基金缴纳基数的1%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居家医保按略低于第一种人均筹集标准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占总筹金额的15%。四是明确了长期照护评估认定。规定了评估机构、评估依据和评估方法。五是规定了护理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形式与服务内容。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质、能开展长期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医疗机构。机构可以提出申请,经评估后与市医保中心签订协议,成立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服务人员与提供长期护理保险的人员,应当是执业护士参加过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健康照护等职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六是规定了照护等级、照护待遇和结算方法。

(二)苏州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践

苏州市于2017年10月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试点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17年到2019年;第二阶段从2020年至国家正式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苏州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特点:一是覆盖全体居民。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基金筹措框架科学。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划转组成。个人缴费不高于上年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2%。第一阶段个人缴费部分暂免征缴,政府按每人每年50元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按每人每年70元划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按每人每年35元划转。第二阶段筹资标准由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商定。三是规定了服务主体,包括长期护理服务的医院、护理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其他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包括护理服务机构的执业医生、注册护士,以及参加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等职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服务形式方面,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形式包括医疗机构住院护理、养老机构护理、社区居家护理三种。四是长期护理保险向居家养老服务倾斜。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标准定额支付:入住机构的重度失能人员定额标准为26元/天,中度失能人员定额标准为20元/天;居家护理重度失能人员定额标准为30元/天,中度失能人员定额标准为25元/天。

(三)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践

2012年青岛市推出覆盖城镇职工和居民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在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架构内,实行医、护保障适度分离。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疾病救治,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则侧重保障失能、半失能老人“病有所护”。“病有所护”分为四种模式:“专护”是对重症失能老人在二三级医院专护病房进行24小时专人护理;“院护”是对长期患各种慢性重病、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在专业养老机构进行长期医疗护理;“家护”和“巡护”是由乡镇卫生院及养老院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2017年青岛市把重度失智老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障范围,在养护机构中实行失智专区管理,由专业的人员提供饮食照料、睡眠照料、排泄照料以及情感照护、心理干预等服务。将失智老人服务分为长期照护、日间照护和短期照护,提供几天到几十天不等的照料,来缓解家属的照护压力。5年来,青岛市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820多万人,累计支出报销资金12亿元,为近5万名老人提供了照护,照护对象平均年龄80.4岁,最长者100岁,1.5万名老人有尊严地走完了生命的最后旅程。费用上,职工报销90%,居民报销60%~80%,人均床位每日费用为56.2元,个人仅负担4.2元,大大减轻了个人和家庭的照料压力及经济负担。

长期护理资金按一定比例从医保基金中划拨资金到长期护理保险账户,今后生活照料、功能照护、安宁疗护等也将纳入护理范围。探索多元筹资机制,将护理保险资金由原来的从医保基金中划拨,转向单位、个人、财政、医保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四)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实践

2015年江苏省南通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这是我国市级以上政府出台的第一个覆盖辖区全体老年人的照护保险制度,于2016年1月起实施。它是独立于其他保险以外的“老年人照护保险”,在保险的定位、功能、动作方面都跟国际上通称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接轨,这在国家长期护理制度建设方面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该制度建立了保险基金筹措机制,保证了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的持续性、连续性,这是其他地方保险尚未解决的问题。照护保险秉持保险的社会属性,面向全体社会老年人,全覆盖、全方位、全系统地推广实施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