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养老服务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严格区分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发挥政府主导引领和市场主体作用
抓好鲁政发(2014年11号)文件的落实,落实部门养老服务业职责,制定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尤其要落实国办(2013年35号)与省政府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制定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规划、土地、税收、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抓好政策落地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充分用好现有养老服务资源,提高已经建成及在建的59万张床位的入住率,发挥已经建成及在建2 264家养老机构、4 937个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的作用,让这些设施真正服务于老年人。
(二)要规范标准,加强监督
要正确处理养老服务业发展与规范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快行业发展步伐,制定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规范标准,建立行业准入、管理、监督、退出机制,建立行业监督机制,搞好行业自律。既要创造环境,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还要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公平、有序竞争。
(三)破解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
政策落地难制约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厘清养老服务政策落实难的深层原因,建立部门协商机制,落实财政、土地、住建、人社、卫计等养老服务优惠政策。人才队伍缺失阻碍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目前,全省仅有3万多服务人员,距2020年提出的100万人的目标缺口巨大,需要政府从顶层制定办法,提高从业人员的社会和经济地位,解决从业人员没有保障和收入低的问题。有人为老人服务的政策制度环境的创造,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的共同努力。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养老服务路子,研究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人口比例,确定不同类型的养老模式。
(四)统筹发展规划,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
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地域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老年人需求及养老服务发展阶段也不同。省政府要加强宏观规划,分地区、分阶段制定养老服务发展目标,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扶持养老企业发展,确定老年用品、保健产品、康复器具等养老产业企业。中、西部地区要以保基本、促发展为目标,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培育养老服务需求。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以发展养老产业为目标,着力打造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形成养老服务产品链及企业盈利模式。东部较发达地区还要规划建设多层次、分行业的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形成集休闲养生、特色医疗、文化教育于一体的多种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全省东、中、西部养老服务业协调发展。
201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