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PPP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发展PPP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养老服务PPP模式是一项创新政策,也是养老服务业融资的主要形式之一,我们要从产业发展需求出发,研究养老服务PPP模式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制度,推动养老服务业PPP模式健康发展。

(一)落实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政策

认真落实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86号),尤其是结合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2016〕65号)要求,会同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业金融政策,推动养老服务PPP模式健康发展。要明确养老服务PPP项目重点投向,即投资运营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设施,着力解决老年人供餐、社区日间照料、精神文化娱乐设施管理运营的困难。鼓励将社区养老服务打包,实现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统一标准、统一运营、统一管理,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

(二)探索养老服务PPP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2017年12月,山东省民政厅、国开行山东省分行制定的《山东省养老服务业投融资规划》(2017—2020年)提出了养老服务投融资模式,即PPP模式、搭建省级养老融资主体、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四台一会”模式、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分析了PPP模式较其他融资方式的特点:一是利用政府部门资源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为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私营企业获得一定收益;三是降低政府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

《山东省养老服务业投融资规划》提出要借鉴国内外养老产业融资模式及国内其他行业PPP模式,加快推进养老服务PPP项目实施。

一是借鉴其他产业PPP模式。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全国已成交的养老PPP项目(含公建民营)共计154个,占全国PPP项目成交总数的2.52%。与成熟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相比,养老服务业PPP模式还处于创新探索阶段。从投资领域看,PPP投资项目以设施建设、医养结合、老年公寓为主;从项目运作方式看,以BOT、BTO、BOO模式为主;从项目回报机制看,以使用者付费为主,可行性缺口补助与政府付费项目占比较少。养老服务PPP项目按建设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类,在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上分为政府特许经营类、委托经营类、委托运营类等。

二是公办民营模式。通过租赁、承包以资金或技术入股合营等方式,将政府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委托给社会资本方管理运作,实现市场化运营。养老服务公办民营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是扩建后租赁模式。政府对已有的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修缮和扩建,然后租给民营企业进行运营管理。同时,政府委托社会资本方照料区域内困难老年人;第二是LBO模式(即租赁—建设—经营模式)。政府将已有的养老机构租赁给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自行融资扩建养老机构,社会资本获得养老机构长期经营权,政府保留对养老机构所有权和适当控制权。采用LBO模式,政府可将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等设施转型为养老机构。

三是公建民营模式。将政府出资建设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兴办成为老年供餐、日间照料、老年文化娱乐设施,并将其出租给社会资本方经营,由社会资本方经营管理。这种模式有两种:第一是BTO模式(即建设—移交—经营模式)。该模式是BT模式的扩展。政府与社会方分别出资(或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公司,即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融资,项目建成后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政府赋予社会资本方特许经营权来经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第二是BOT模式(即建设—经营—移交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分别出资(或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公司),负责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融资,在特许经营期内社会资本方拥有所有权,政府为其提供补贴,特许经营期满后,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

BOT模式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BOT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对没有明显经济效益但又必须建设的养老服务项目,TBOT模式是一种较好的选择(即BOT项目与TOT项目打包运作)。这种模式具有投资性、融资性和补偿性,能够利用有经济效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待建或现存)带动没有经济效益的养老项目(现存或待建),既能实现政府存量资产变现,又能提高养老项目吸引力。TBOT模式需要同时管理或运作两个项目,操作上稍显复杂,但该模式中BOT项目和TOT项目是相互补偿、相互促进的,对项目投资回报、市场风险等问题都有很好的预期,地方政府也可以从中受益,从而实现政府与社会企业双赢。

TBOT模式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总结:养老服务业PPP模式开辟了产业投融资新渠道,同时也提出了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新挑战,我们真诚地期望社会各界加强对养老服务PPP模式的探索与研究,整合政府、金融、科研机构、社会资本等方面的资源与实践,加快养老服务业投融资体制机制建设,创新养老金融服务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