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养老服务概述

一、台湾养老服务概述

台湾于1993年进入老年社会。2014年底,台湾共有65岁以上老年人口270万,占人口总数的11.53%。2014年10月,台北市65岁以人口超过人口总数的14%进入高龄社会,而且人口老龄化趋势会越来越严重,到2025年高龄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9%,青壮年负担高龄人口的比例为3.4个人负担1个高龄老人。到2033年台湾将成为全球老化指数最高的地区。台湾的养老服务表现为以下特征:

(一)台湾养老服务政策法规

台湾的基本养老政策法规有:《老人福利法》《长期照顾十年计划》《身心障碍者权益保护法》《长期照顾服务法》等。

(二)台湾老人照料机构分类

台湾养老服务设施:

(1)安养机构:服务身体较为健康、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2)养护机构:服务自理能力缺损,且无技术性护理服务需求的老人;(3)长期照护机构:为罹患长期慢性病的老人提供部分医护服务;(4)失智照顾性机构:为中度失智症状以上,有行动能力但需要接受照顾的老人服务;(5)护理之家:能够提供24小时的个人及护理照顾,并有康复训练和医疗服务;(6)安宁疗护机构:为危重病老人提供临终关怀等。

(三)台湾养老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建设

台湾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台湾建立实施统一的养老服务标准,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都是一个卫生机构。

我们了解的养老服务标准还包括:《老人福利机构辅导查核表》《养护(长期照护)定型化契约范本》《建立社区照顾关怀计划》《老人健康查检保健服务追踪服务准备》等。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台湾规定养老专业团队由医生、药剂师、护士、照顾员、社工、心理辅导师、复健师、营养师、厨师、工务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规定了每个行业技术人员的具体标准。

(四)台湾的居家和社区照护服务

台湾养老任务目标明确,他们提出为老人服务的核心是“延长高龄者健康状态和缩短高龄者失能期程,使老年人健康的、有尊严和有质量的老化”。为实现这一目标,台湾建立了国民年金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公民及其家属在年老、身障时能够得到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护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台湾注重居家和社区照护服务,对居家式服务和社区式服务进行了细分,居家式服务包括:居家服务、居家护理、辅具购买,以及提供居家无障碍设施改善服务、老人营养餐饮服务、紧急救援;社区式服务包括:日间照顾、社区复健、老人营养餐饮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