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经调查全省14个市50个县(市、区)的174家民办养老机构,其中自有产权和房屋的73家,占调查统计的41.95%;租赁或承包经营的101家,占调查统计的58.01%。174家民办养老机构共有建筑面积776 584平方米,床位28 730张,平均每张床27平方米。养老机构收住各类老年人共计15 121名,全年各类收入共计121 947万元,支出25 558万元,收养一个老人的成本约在1.6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助951万元,市、县(区、市)财政补助1 292万元,社会捐赠及其他收入共计922万元。174家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入住率为52.6%。其中,养老机构床位300张以上的27家,占调查机构总数的15.5%;床位200张以上的52家,占调查机构总数的29.9%;床位100张以上的118家,占调查机构总数的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