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动植物中毒

三、有毒动植物中毒

(一)河豚中毒

河豚中毒是指食用了含有河豚毒素的鱼类引起的食物中毒,在我国主要发生在沿海地区及长江、珠江等河流入海口处。

1.毒性物质

河豚的有毒成分为河豚毒素,是一种神经毒素,可引起中毒的河豚毒素有河豚素、河豚酸、河豚卵巢毒素及河豚肝脏毒素,其对热稳定,220℃以上可分解。河豚的卵巢和肝脏毒性最强,其次为肾脏、血液、眼睛、鳃和皮肤。河豚死后较久时,内脏毒素可渗入肌肉,使本来无毒的肌肉也含毒。河豚的毒素常随季节变化而有差异,每年2~5月为卵巢发育期,毒性最强;6~7月产卵后,卵巢萎缩,毒性减弱,故河豚中毒多发生于春季。

2.中毒表现

(1)发病急,潜伏期为0.5~3 h,一般10~45 min即可发病。

(2)中毒后会先感觉手指、口唇、舌尖麻木或有刺痛感,然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并感到四肢无力,且口唇、舌尖及肢端麻痹,进而四肢肌肉麻痹,以致身体摇摆、行走困难,甚至造成全身麻痹成瘫痪状。

(3)严重者眼球运动迟缓,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然后言语不清,发绀、血压和体温下降,呼吸先迟缓、浅表,而后呼吸困难,最后呼吸衰竭而死亡。

3.预防措施

(1)捕捞鱼类时必须将河豚剔除。

(2)水产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严禁出售鲜河豚。河豚的加工干制品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程序操作。

(3)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河豚的毒性及危害,不擅自食用沿海地区捕捞或捡拾的不认识或未吃过的鱼。

(4)严禁饭店、酒店自行加工河豚。

(二)毒蕈中毒

毒蕈又称为毒蘑菇,是指食用后可引起中毒的蕈类。在我国目前已鉴定的蕈类中,可食用蕈近300种,有毒蕈类约为100种,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种,它们是褐鳞小伞、肉褐鳞小伞、白毒伞、褐柄白毒伞、毒伞、残托斑毒伞、毒粉褶蕈、秋生盔孢伞、包脚黑褶伞、鹿花蕈。由于生长条件的差异,不同地区发现的毒蕈的种类、大小、形态不同,所含毒素亦不一样。

毒蕈的有毒成分十分复杂,一种毒蕈可以含有几种毒素,而一种毒素又可存在于数种毒蕈之中。毒蕈中毒在全国各地均有发生,多发生在高温多雨的夏秋季节,以家庭散发为主,有时在一个地区连续发生多起,且常常是由于误采毒蘑菇食用而中毒。

毒蕈中毒的预防措施主要有以下三点。①停止食用并销毁毒蘑菇和用毒蘑菇制作的食品,加工盛放毒蘑菇食品的容器炊具也应洗刷干净。②毒蘑菇中毒的原因主要是误采、误食,由于毒蘑菇难以鉴别,在中毒发生后应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当地群众不要采集野蘑菇食用,以免中毒事件再次发生。③关于毒蕈与食用蕈的鉴别,目前尚缺乏简单可靠的方法,一般认为毒蕈有如下一些特征(仅作参考):颜色奇异鲜艳,形态特殊,蕈盖有斑点、疣点,损伤后流浆、发黏,蕈柄上有蕈环、蕈托,气味恶劣,不长蛆,不生虫,破碎后易变色,煮时能使银器变色、大蒜变黑等。

(三)含氰甙类植物中毒

含氰甙类植物引起食物中毒的往往是杏、桃、李和枇杷等核仁及木薯。杏仁中含有苦杏仁甙,木薯和亚麻籽中含有亚麻苦甙。苦杏仁甙在苦杏仁中含量比甜杏仁高20~30倍,苦桃仁以及其他核仁中也含有氰甙,引起中毒最为多见,后果最为严重。此外还有苦桃仁、枇杷仁、李子仁、樱桃仁和木薯等。其有毒成分为氰甙,在酶或酸的作用下释放出氢氰酸。苦杏仁甙属剧毒。含氰甙类植物中毒以散发为主。

1.中毒表现

苦杏仁中毒的潜伏期为半小时至数小时,一般为1~2 h。主要症状为口内苦涩、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心慌、脉速、四肢无力,继而出现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胸闷,有时可闻到苦杏仁味,严重者意识不清、呼吸微弱、四肢冰冷、昏迷,常发出尖叫。随后意识丧失,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牙关紧闭,全身阵发性痉挛,最后因呼吸麻痹或心跳停止而死亡,也可引起周围神经症状。空腹、年幼及体弱者中毒症状重,病死率高。

2.预防措施

应当加强宣传教育,不生吃各种苦味果仁,也不能食用炒过的苦杏仁。若食用果仁,必须用清水充分浸泡,再敞锅蒸煮,使氢氰酸挥发掉。同时,不吃生木薯,食用时必须将木薯去皮,加水浸泡2天,再敞锅蒸煮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