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特点
与2009年颁布的首部《食品安全法》相比,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突出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要求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特别强调预防的重要性。在预防为主方面,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政府监管中的风险预防要求,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在风险管理方面,提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在全程控制方面,提出了国家要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在社会共治方面,强化了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规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具有下列鲜明特点:①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终结了“九龙治水”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从法律上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②建立最严格的全方位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环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以及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业态进行了细化和完善;③建立最严格的标准,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责任,加强了标准制定与标准执行的衔接;④强化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实行注册制度;⑤加强对农药的管理,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⑥加强风险评估管理,明确规定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必须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⑦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从民事和刑事等方面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对重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把明确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一招。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强调企业主体责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以下方面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①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承担社会责任;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③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④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的风险控制,建立并实施原辅料、关键环节、检验检测、运输等风险控制体系;⑤明确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突出风险治理,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应该遵循的“两大”基本原则——由食品的本质属性决定。那么,如何把安全系数变大,把风险系数变小?这就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企业自控,监管部门防控,社会监控,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交流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基础性制度,增设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自查、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经济和行政、民事和刑事等方面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让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
思考题
1.基本概念:食品安全、食品污染、食品腐败变质、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
2.思考题:
(1)食品安全有哪些固有特点?
(2)根据食物中毒的原因,食物中毒的类型有哪些?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如何开展应急救援和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4)如何预防食物的腐败变质?
(5)为何称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为史上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更好地贯彻《食品安全法》?
【注释】
[1]LD50即半数致死量,是指能够引起试验动物一半死亡的药物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