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从“媒介融合”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转变的深刻含义?

2.如何理解从“媒介融合”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转变的深刻含义?

2020年9月下旬,《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从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三个方面明确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此次《意见》在以往的“推动……融合发展”相关政策表述的基础上,采用了“加快推进……深度融合发展”的表述,释放出了更多积极信号。

(1)“媒介融合”是模块化、局部性和浅层次的融合。在学界和业界的传统认识中,“媒体融合”就是媒体在平台、内容和管理等层面进行资源重新配置后进行的所有制、媒介平台、内容生产和经营业务的整合,比如:组建功能齐全的媒介集团(所有制融合);推出能够发布声音、图像、视频、文字等多种形态内容且具有交互功能的App(功能融合);能够像“中央厨房”模式那样,将采编团队聚合成多媒体供应中心,同时面向各类终端生产可用新闻产品(业务流程融合)。

(2)“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侧重全生态的媒介融合。“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强调的是“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流程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的融合。因此,从“媒介融合”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转化,侧重的不是某个局部、某个流程、某类业态的融合,而是系统性融合,是“1+1>2”的全生态融合,是全方位的融合发展,意味着中国的媒体融合进程在国家战略层面实现了新的跨越。此后,在系列中央文件中,“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等表述被多次提及。

(3)“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目标是建构全媒体传播体系。有别于此前用新技术改造传统媒体的组织方式、管理方式、传播形态以促成媒介融合的发展思路,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目标是“尽快建成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逐步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这意味着,在国家政策部署安排中,已经嵌入了媒介化逻辑和互联网思维,媒体不仅仅是工具,更成为国家和社会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