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3 媒介记忆论

专题03 媒介记忆论

1.克服历史遗忘的“媒介记忆理论”:(1)学术定义:“媒介记忆”,即“媒介通过对日常信息的采集、理解、编辑、存储、提取和传播,形成一种以媒介为主导的人类一切记忆的平台和核心,并以此影响人类的个体记忆、集体记忆和社会记忆”[8]。(2)作用机制:传统媒体的作用机制是“信息生产→传播→记忆→再生产→再传播→再记忆”的往复循环运动,网络与新媒体的作用过程则是网状和多点共生,具有无界性和全球性。[9](3)功能意义:作为书写的历史被储存起来,充当后世进行历史回顾的素材和现实反思的镜鉴;作为现实社会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和宝贵经验资源;克服“媒介失忆”问题。(4)记忆唤醒:不少当下的社会热点事件被选择性遗忘或进入“烂尾”阶段后,在特定外部环境的刺激下会被重新唤醒并获得新条件的再生,例如某校投毒案引发舆论热议后,沉寂多年的同类事件再度成为网络热点话题。(5)警示意义:热点事件成为“烂尾新闻”不一定意味着该事件已经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虽然这会让相关部门得到喘息的机会,但如果不能通过后续举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次生危机还会卷土重来,且呈现舆论风暴的叠加问题。

2.媒介记忆的社会属性:(1)重启“纪念性事件”的记忆:过去与当下的关系被记忆勾连起来,当媒介使用与现实事件发生关联时,有关此事件的历史记忆会被重启。(2)社会事务的共同参与:大众媒介的日常信息传播、新闻报道会形塑集体记忆、社会记忆,来唤醒受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同时,个体记忆是集体记忆、社会记忆的重要来源,受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性日常是构成媒介记忆的主要内容。无论受众主动或被动,都会被媒介卷入其中,共同参与社会的公共事务。(3)构建技术记忆场域:记忆的生产、传承需要物质载体,物质载体的变更与媒介技术的革新息息相关。技术改变了记忆的记录、存储和传播方式,使媒介可以在线大量生产数字化、信息化的记忆文本,从而构建了媒介化记忆场域。[10]

3.媒介记忆中的受众角色:(1)作为“记忆事件的见证者”:技术的赋权使受众能够以亲历和见证的方式,记录、描摹“记忆性事件”的过程,形成个体记忆,将“日常中看不见的历史”和“鲜活的亲身体验”转化为记忆资料。(2)凸显个体视角下的社会记忆:记忆建构是动态的社会实践过程,个体的自传式记忆表达是基于受众具身实践下的经验认知,同时也是自下而上的反映社会语境下个体记忆的表达视角,可以代表民间记忆与官方记忆发生对话、竞争,多维度展现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11]

4.媒介记忆的影响:(1)媒介发挥塑造记忆的中心作用:媒介可以将“个人记忆、集体记忆、社会记忆和文化记忆中介化”,来实现与社会的各领域、多层级进行互动实践。(2)媒介记忆可以加深认同管理:媒介的信息报道不能完全被视为纪念事件本身的回应和反思,而是记忆群体对集体认同管理的制度化、合理化手段。(3)灾难记忆帮助创伤修复:媒介对灾难事件的记忆重提可以给创伤人群以情绪抚慰、心理治疗等,也可以传递灾区受灾实况帮助灾情应援和灾后重建。[12](4)记忆与遗忘的平衡边界被打破:媒介记忆会不断重复、叠加对某一事件的记忆和回想,事件会在被数字化中一次次“永生”,从而陷入舍恩伯格教授所言的“个人可能在数字化记忆的世界中丧失自己对信息的控制权”的困境。

5.集体记忆的传承、修改与重构:(1)集体记忆的传承:作为群体记忆的档案、资料、文献不仅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也是共同体意识塑造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族群、部落、国家、民族塑造自身身份认同的基础,如重大的节庆是重塑集体记忆的典型方式。(2)集体记忆的修改:记忆被删除、修改可以视为一种权力的体现,在众人皆可参与信息生产的时代,记忆的书写呈现网络化和节点化特征,碎片化的信息生产能拼接出具有反抗色彩的集体记忆,因而靠资本和权力来删除记忆的可能性降低。(3)记忆的重构动因:记忆重构可以简单概括为两种:一是基于批判现实的需要对记忆中的过去进行美化;二是基于对现实肯定的需要对记忆中的过去进行批评。这与“现代性”所蕴含的自我批判和自我肯定的两个维度相契合。多数情况则更为复杂,表现为对局部记忆的放大,对遗忘记忆的寻找,对过去记忆的解读、篡改、修正、复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