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大数据杀熟”现象?

4.如何看待“大数据杀熟”现象?

“大数据杀熟”在本质上是商品及服务平台以供需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为前提,依托用户历史数据生成用户消费习惯、消费偏好、消费能力的精准画像,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的价格欺诈行为;有学者称其为“数字鸿沟、算法的不透明性以及算法权力的异化从而导致的定价算法治理问题”。(1)“大数据杀熟”现象的诱因:“大数据杀熟”的直接原因在于平台基于利益最大化对垄断性和个人隐私性数据的过度开发和滥用,其客观条件是平台经济所设定的消费场景是“平台—个人”的信息不对称机制及平台所掌握的数据和算法处于不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监视的盲区。(2)“大数据杀熟”是治理难题:“大数据杀熟”明显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通过传统的立法、行业自律及社会监督很难形成可操作性强的治理机制,平台因质、因时、因量而异的价格设定的区别和算法技术的更新迭代等都会加大治理“大数据杀熟”的难度。(3)“大数据杀熟”的治理举措:“大数据杀熟”的治理要克服的根本问题包括数据资源的垄断性、算法过程的不透明性和价格信息的不对称性。其治理要义是以“科技向善”的理念支撑,从立法、执法、司法与守法四个层面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法律及数据提供者、拥有者、管理者、使用者权责利相匹配的责任体系。

案例4 数据垄断视角下的数据安全分析

案例简介:2021年7月4日,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报》,通报指出,经检测核实“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通知应用商城下架“滴滴出行”App,并令其整改。另外,在对垄断性数据资源进行精准分析的基础上达成某些非公共利益的目标也成为近年来一种典型现象,如2016年美国大选期间的“数据门事件”中,Facebook将其5000万用户的数据信息“打包”给剑桥分析公司,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美国大选走向。

案例分析:(1)数据垄断营造“全景监狱”:“全景监狱”是法国哲学家福柯对人类社会控制方式的一种比喻。在传统社会中,社会管理者主要通过信息不对称的方式来实现社会治理;网络社会中,一些数据平台通过收集庞大的用户信息,形成一对多的俯视,犹如站在金字塔式的监狱顶端监视所有人,从而对用户实施监视与控制。(2)数据主权或受威胁:数据主权是指网络空间中的国家主权,体现国家拥有控制数据权的主体地位。近年来,国内外部分平台违规收集并违规使用数据的案例,也从侧面反映出网络平台对于数据的垄断对国家数据主权安全可能带来的威胁。同时,由于数据鸿沟的存在,也难以保证数据发达国家对数据欠发达国家数据主权的侵犯。(3)原始数据的跨境流动:在事关数据安全的若干重要命题中,大规模数据的跨境流动是重要风险点。数据作为主权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个人数据、公共数据、市场数据、地理数据等都关乎国家和人民的重大利益,因而在法律和制度的设计上需要充分考虑数据跨境流动的风险。从各国及国内的实践来看,通用措施是:强化对原始数据的保护及脱敏处理,强化对跨境流动数据的法律规制与安全审查。(4)强化数据处理的依法治理:数据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明确多方治理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用法治手段推动数据处理的有效性、可用性、安全性和公共性,进一步明确党管数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立场,进一步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的行为规范和行业标准,推动数据技术应用及各类数据处理及数据安全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